丽水市科技局关于规范专利补助申请的通知
导读:丽水市科技局关于规范专利补助申请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经济开发区经发局、各专利事务所丽水办事处、专利权人:
为全面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规范专利代理市场,完善我市专利补助资金管理,提高专利代理质量,依据《关于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意见》丽委〔2010〕10号文件精神,申请专利补助须出示和报送以下材料:
1.丽水市专利申请费用资助申请表;
2.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出具的正规发票和复印件;
4.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申请专利补助的时效为自专利授权公告日起 1 年内。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2014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