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打造粮食生产经营主体“雁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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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打造粮食生产经营主体“雁阵”)

以粮食全产业链集聚“雁阵”势能,强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链主”作用,聚集产业要素,创新发展模式,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拓展乡村多种功能,拓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形成农业龙头企业“头雁”引领、返乡创业“归雁”融入、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乡土雁”跟进、小农户“鸿雁”参与的产业主体“雁阵”。

打造粮食生产经营主体“雁阵”

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打造粮食生产经营主体“雁阵”)

□省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陈明星

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所谓粮食生产经营主体“雁阵”,就是在粮食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品牌、体验、消费、服务等环节和领域的生产经营实践中,形成由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和一般农户组成的关联紧密、衔接有效、耦合协同、联动发展的有机整体。粮食生产经营主体“雁阵”不仅可以是单类或多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合作,还包括一般农户,从而在更宽视野更大范围内整合资源集聚要素、形成相对完整的产业生态,并经由各主体间密切配合、有机协同,形成“1+1>2”的“雁阵效应”。

以粮食全产业链集聚“雁阵”势能,强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链主”作用,聚集产业要素,创新发展模式,贯通产加销、融合农文旅,拓展乡村多种功能,拓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形成农业龙头企业“头雁”引领、返乡创业“归雁”融入、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乡土雁”跟进、小农户“鸿雁”参与的产业主体“雁阵”。

以县域城乡融合重塑分工布局。立足县域布局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优化县域产业链空间布局,改变农村卖原料、城市搞加工的格局,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城,把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县域,打造以农业为起点的全产业链,形成县城、中心乡镇、中心村层级明显、功能有机衔接的乡村产业结构布局和乡村产业体系。

以一流营商环境优化产业生态。以“万人助万企”活动为契机,深化农业农村“放管服”改革,强化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推进政策支持与产业发展诉求有效对接,避免“一刀切”“千村一面”和产业同构,并通过简政、放权、减税、降费,创新基层小微权力“负面清单”管理,释放改革红利,营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的良好乡村营商环境。

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打造粮食生产经营主体“雁阵”)

以产业深度融合拓展发展空间。聚焦粮食产业发展中高端、关键环,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创、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和产村产镇融合,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促进全产业链首尾相连、上下衔接、前后呼应,实现串珠呈线、块状成带、集链成群,不断提升粮食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

编辑:河南日报理论部

粮食生产经营主体(打造粮食生产经营主体“雁阵”)

发布于 2023-11-05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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