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销售与不正当有奖销售的区别
1.法律对这两种行为的态度不同。有奖销售行为在法律上一般是允许的,只是对某些有奖销售行为加以限制或禁止,被法律限制或禁止的有奖销售行为被视为是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而特别销售行为在法律上一般是禁止的,只有在例外情况下才是合法的。如德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规定,原则上禁止特别销售行为,但例外的情形包括:(1)特价优供,即经营者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范围内通过在个别商品上标明品质或价格,以优惠方式向最终消费者销售这些商品;(2)换季大甩卖,但所售商品限于季节性商品,且一年内只能两次,即夏季大甩卖和冬季大甩卖,不仅如此,所有经营者还需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甩卖活动;(3)庆典活动,即企业为庆祝其在同一行业经营25周年而举行的,时间不超过12个工作日的销售活动。
2.额外利益的提供方式不同。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是以向所有或部分购买者或相关当事人无偿提供额外利益的方式来吸引客户,而特别销售行为则是以超出常理的优惠价格方式向消费者提供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