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手段的基本内容
市场主体是指在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依法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会主体。它是整个法律关系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参加者。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就是对市场主体的资格、权能等加以具体规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中国已初步建立起了以公司法为主干,以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股份合作制企业法、国有国营企业法为基干,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市场主体法律制度体系。
二、市场行为法律制度市场行为法律制度既包括对市场主体行为规则的一般要求,它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又包括国家管理市场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其实质是国家对市场交易活动的适度干预。市场行为法律制度的基本功能是建立公平竞争的交易规则和维护交易秩序。市场行为法律制度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大致包含民事法律制度,如物权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担保法律制度、侵权行为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等等;商事法律制度,其中又包含票据法律制度、海商法律制度及保险法律制度等;此外,还有一类法律,即市场管理、秩序规制市场方面的法律,也包括一系列法律、法规,如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产品质量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针对特定行业,还有房地产管理法律制度、广告管理法律制度等等。
三、宏观经济管理法律制度宏观经济管理法律制度是指调整在宏观调控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中国宏观经济管理法律制度的体系结构十分庞大、复杂,层次多、分类有交叉涵盖,主要包括计划法律制度、财政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价格法律制度、自然资源管理法律制度、能源管理法律制度、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等。
四、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社会保障法律制度通常是指政府为了保障社会安全和经济发展而建立的,在公民由于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灾害、战争等原因而面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由政府和社会通过国民收入分配对其提供物质帮助,以维持公民的一定生活水平的法律制度体系。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体系由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社会救助法律制度、社会福利法律制度以及社会优抚法律制度四部分构成。
五、行政法律制度行政法律制度是关于行政权的法,是关于行政权的授予、行使和运作以及对行政权的授予、行使和运作进行监督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行政法由众多法律规范组成,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行政法大致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关于行政权的授予和组织行政机关的法律,大致由行政组织法、行政编制法和公务员法等法律组成,可以统称为行政组织法。二是关于行政权的行使和运作的法律,统称为行政行为法。行政行为法又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按行政管理事项划分的行政权具体运作的法律,如公安、工商、财政、税务、环保等。这些法律为数众多,范围很广,一般称为部门行政法。另一种是与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都有关的法律和规则,各级政府和各个部门都必须遵循。如关于行政立法的规则;关于行政执法的法律,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程序等。为方便区分,姑且称之为综合行政行为法。行政行为法还有另外一种分法,即行政立法法及行政执法法。三是对行政机关的组织、行政权的行使和运作进行监督的法律,统称为行政监督法,如行政监察法、审计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