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在专利诉讼中胜诉
美国一联邦地区法院判决称,福特并未侵犯美国罗斯柴尔德连接设备创新公司(RCDI)所拥有的专利,并撤销RCDI提出的所有权利主张。2015年11月,RCDI在美国德克萨斯州东区联邦地区法院马歇尔分院起诉福特侵犯其专利。RCDI认为福特侵犯其美国注册号为8788090的专利,该专利名为“创造个性化消费者产品的系统和方法”。该专利是一个系统,该系统利用服务器在网上传输产品或混合装置的产品偏好实现用户个性化定制固态或液态产品。2014年7月,该专利在美国专利和商标局(USPTO)注册。
RCDI称,福特通过“我的福特移动系统”(MyFord Mobile system)和“我的福特”应用软件侵犯其专利。福特的技术让消费者能够在手机上管理混合动力和电动汽车的功能。在诉讼中,RCDI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其支付损害赔偿、判决前后利息以及诉讼费用。但在2016年10月,福特提出动议请求法院撤销该诉讼。11月3日,美国联邦地区法院的罗伊.佩恩(Roy Payne)法官称:“法院判决RCDI对福特的全部指控因带有偏见而被撤销,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诉讼费用、各项开支和律师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