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VS今日头条,是危机公关还是事实不正当竞争侵权?
摘要:今日头条与百度的口水战升级为诉讼,连续多天成为新闻“头条”。日前,今日头条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百度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此,百度作出回应称企业自身的发展遭遇困境、陷入焦虑,不应通过公关战和诉讼战等不当方式转嫁。而业内专家对二者之间的纷纷扰扰有何看法呢?
今日头条与百度公司的口水战升级为诉讼,连续多天成为新闻“头条”!
1月30日,今日头条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百度公司起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此,百度公司回应称:“企业自身的发展遭遇困境、陷入焦虑,不应该通过公关战和诉讼战等不当方式转嫁危机。”
对于双方的纠纷,广西知识产权发展研究院院长、重庆市协同创新知识产权中心主任齐爱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互联网时代,谁掌握了流量,谁就掌握了未来,双方发生纠纷的背后是流量争夺战。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互联网企业应提升原创产品质量,以提高用户忠诚度和用户粘性,这样才能在增加平台流量的同时,降低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今日头条:6份证据指控百度侵权今日头条在起诉书中表示,其近期发现,当用户使用百度搜索引擎搜索今日头条官网时,在今日头条官网链接下方,会出现红色、醒目的“提醒:该页面因服务不稳定可能无法正常访问!”的警示字样。
今日头条认为,百度公司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在今日头条官网链接下方使用“服务不稳定”“可能无法正常访问”等贬损性的虚假描述,并使用叹号、红色字体等通常用以对网站安全性进行严重警示的标注方式,导致用户对于今日头条网站及服务产生负面评价,恶意阻止用户访问今日头条网站,从而使今日头条丧失大量应有的交易机会。
“根据百度公司的宣传,其是全球最大的中文搜索引擎,市场占有率达到87%,每日响应超过60亿次的搜索请求,其提供的搜索引擎服务在用户中具有极其广泛的影响。因此,百度公司的行为严重影响了用户对今日头条网站稳定性和安全性的评价,极大损害了今日头条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同时严重降低了今日头条网站的用户流量,给今日头条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今日头条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上述情况,1月30日,今日头条将百度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百度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510万元等。
在针对百度公司提起诉讼的当天,今日头条发布了一篇名为“关于百度不正当竞争的六点证据”的声明,称已经保全了6份证据,并将在法庭上出示。“6份证据包括今日头条官网被百度搜索标注‘可能无法正常访问’,实际点击打开,网站可以正常访问;使用同样路径,搜索‘一点资讯’‘天天快报’等,发现百度只针对今日头条进行恶意提示;使用百度在线安全监测网站查询今日头条网站,证明没有安全问题并可以稳定访问等。”今日头条相关负责人表示。
此外,今日头条还指责百度公司对其恶意抹黑。今日头条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百度搜索‘今日头条’时,排序第一的搜索结果,是由非正规稿源(百度旗下的自媒体平台百家号)于2017年12月中旬发布的‘旧闻’(今日头条被要求整改的文章)。”
百度公司:诉讼无法治愈自身焦虑针对今日头条的起诉,百度公司以一篇名为“百度回应今日头条:口水战和打官司治不好焦虑症”的声明进行了回应。百度公司在声明中表示,企业自身的发展遭遇困境、陷入焦虑,不应该通过公关战和诉讼战等不当方式转嫁。
针对百度搜索结果中的今日头条官网下方有警示字样的问题,百度公司回应称:“我们注意到今日头条方面公布的百度搜索‘今日头条’结果画面,故意通过下拉网页的方式,隐去了‘今日头条’品牌专区的部分,而这部分几乎占据了搜索结果首屏的全部面积,完全可以满足用户对搜索和下载今日头条产品的需求,今日头条所谓的百度对其‘不正当竞争’,显然刻意回避了这一事实。”
在百度搜索今日头条时,排序第一的搜索结果为何是一篇今日头条的“负面”新闻,百度公司回应称,百度的自然搜索结果排序,与用户需求、相关性、时效性、用户的点击行为等一系列因素相关。今日头条方面指责为“旧闻”的这条搜索结果,与今日头条近期因内容低俗被相关部门处罚整改的社会热点密切相关,也与用户寻找多样化的资讯类APP需求相契合,因此排列靠前不足为奇。
此外,百度公司强调,今后,百度公司将继续加大产品研发力度,提升用户体验,为亿万网民提供优质、个性化的信息流服务,并相信法律将会给该案一个公正的裁决。
未来出路:重视原创才能吸引流量今日头条与百度公司的此次纠纷引发业界广泛关注,那么,在司法实践中,该如何判定涉案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判断经营者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要符合以下几个要件:主体为经营者,并为同业经营者;实施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一定的违法性;给其他经营主体造成了损害;主观上存在过错,违反商业道德。”齐爱民向本报记者表示,具体到该案中,百度公司的信息流广告业务与以信息分发起家的今日头条构成直接竞争关系;在百度搜索结果中,今日头条官网下方有警示字样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判断该提示是否属于对今日头条官网的虚假描述,在实践中应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判断。
在判定百度搜索结果显示今日头条“负面”新闻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方面,北京律师协会竞争与反垄断法专业委员会主任魏士廪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日头条的“负面”新闻出现在百度搜索结果第一位,主要看该结果是否受到百度公司的人为干预。如果该结果是百度搜索自然出现的结果,则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如果搜索结果受到了人为干预,该行为则可能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该案中,涉案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有待法院进一步审理,但该案给互联网行业带来的影响引发了业界广泛讨论。在齐爱民看来,在互联网时代,谁掌握了流量,谁就掌握了未来,双方发生纠纷的背后是流量争夺战。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互联网企业该如何正当竞争,避免陷入知识产权纠纷?对此,齐爱民建议:“在这场流量争夺战中,企业若想占得先机,不能仅仅通过诉讼方式来定分止争,还需要在培养用户忠诚度和用户粘性方面下功夫;同时,互联网企业还应该提高原创内容质量、提升平台社交趣味性,让原创者有更多的内容变现方式,这样才能提高平台流量,获得竞争优势。”
“在流量争夺战中,无论竞争多么激烈,企业都应采用合理、合法的手段开展竞争,坚持公认的商业道德和诚信原则,不要逾越法律红线。”魏士廪建议。(本报记者 冯飞)
(文章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