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和滞纳金要交附加税吗?
一、罚金和滞纳金要交附加税吗?
罚金和滞纳金不要交附加税。因为附加税是依据实际交纳的增值税按照规定比例计算,与增值税同时申报交纳,但由于增值税的逾期交纳,附加税也得按照征管法规定,同时交纳滞纳金。税收滞纳金及罚金罚款的区别主要是需要处罚的目的不一样,具体区别如下:
(一)税收滞纳金
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或者不按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款项一定比例的金额,它是税务机关或者债权人对逾期当事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
具有法定性、强制性和惩罚性的特点。
(二)罚款
罚款是行政机构要求违法主体必须要向国家的财政支付的,属于行政处罚。
(三)罚金
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1)罚金与没收财产一样,都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
(2)按照我国刑法“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罚金同没收财产一样,也只能执行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不能执行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后有的财产。
(3)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四)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
二、税收滞纳金与罚款可以超过本金吗
1、对加处罚款和滞纳金的最高金额作出了限制性的规定,即加处罚款和滞纳金数额均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这里需要认识到,行政强制法此条款所说的是“加处罚款”,其不同于对一般税收违法行为的处以罚款。“加处罚款”是在税务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情况下,对不缴罚款的再处罚,基数是罚款额。
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有关滞纳金的规定在一些情形下并不属于行政强制法中的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比如未按期申报加收的滞纳金,就是纳税人对占用国家税款造成国家损失作出的补偿。这种情况下,税收滞纳金的性质不是执行罚,而是税款孳息。如果税务机关作出查补税款等处理决定后,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相关税款和滞纳金,税务机关为督促其尽快履行缴纳义务,在原先查补税款和滞纳金的基础上再加收滞纳金,才是行政强制法规定的“加收滞纳金”的内涵,也才适用《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有关加处滞纳金上限的规定。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如果存在着罚金和滞纳金的话,是不需要缴纳附加税的罚金和滞纳金,两者本身在法律概念还有就是法律特征方面都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对于不按期缴纳税款或者是不按期还款的,都是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滞纳金,但是这不需要缴纳附加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