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创新论(3)——「创新」的三大误区
编辑导语:创新是企业或产品想要在同行业、同类型产品竞争中脱颖而出的必由之路。而创新并不仅仅是“少数人”才可以做的事情。继作者在上篇文章讲述了如何进行创新之后,作者在这篇文章里讲述了人们关于“创新”理解的三大误区,让我们来看一下。
提到创新,人们总是有三大误解:第一,创新就是发明创造;第二,创新是天才们的事情;第三,创新是灵光一现,孤立的,很难被学习和复制。
对于商业活动来说,固执地追逐新颖或者发明,就相当于在市场不会买账的地方投入资源; 将创新归因于天才, 就会有高不可攀的幻觉, 以“太难了”、“我做不到”为借口,拒绝创新,放弃自己的努力; 误以为创新是“灵光”乍现,就会以蒙昧的视野,遮蔽在持续创新的道路不断前行。误解了「创新」,就是放弃了未来。
一、误解1——「创新」就是发明创造
在提到「创新」这个词时,很多人首先将它与发明创造联系在一起,认为创新一定是从无到有,似乎只有百分之百的原创才叫创新。
创新并非发明创造一个全新的事物,只要是将不同的事物组合起来,形成一种新的事物,就可以被为创新,特别是在商业领域:
女娲挖了些泥土,和上水,照着自己的影子,就造了人;上帝造按照自己的形象,用地上的尘土创造出一个男人,又取出一段肋骨,造就了一个女人。 火车、汽车,轮船,没有一个是被凭空创造,而是将蒸汽机放在轨道上、四个轮子上和船上。 鼠标在诞生之初,并没有被认作是一项革命性的技术,只有它被乔布斯,与用户界面系统完美结合时,鼠标的真正价值才本称为伟大的创新。 在马克斯的特斯拉之前,早已出现了无数电动汽车,但是电池成本高居不下。马斯克所做的,就是将松下笔记本电池管理程序用于特斯拉电动汽车,一辆电动汽车从过去的30万 美元成功降价为6万美元。一众大师们对创新的定义:
创新理论之父熊彼特的定义是,所谓创新,就是旧要素新组合。 全球大数据权威阿莱克斯·蓬莱特说,创造力只不过是把事物关联在一起而已。 破坏性创新大师克里斯坦森说过,技术和需求不存在颠覆性,只有技术和需求的新组成才能带来颠覆。 复杂性科学的奠基人布赖恩·阿瑟认为,所有的创新都是在新的可能的世界当中,把旧的任务不断进行重新表达的过程。 乔布斯也说,创造就是把事物联系起来。 麦肯锡资深合伙人兼董事理查德·福斯特认为,创新者者通过改变事物的秩序获取收益。所以,创新绝不等于发明创造。
二、误解2——「创新」是只有少数天才们的事情
一直以来,关于天才们的神话阻止了我们这些普通人去努力创新——达芬奇、诺贝尔、爱迪生、乔布斯、马斯克、扎克伯格……
大部分人总是以“太难了”、“我不是这块料”为借口,拒绝创新。
背后的原因就是,我们每个人都被种下了一个坏思维,误以为只有少数天才才有能力创新。
创新不需要天才!创新能力不是天才独有的!人人都能够创新!
无论大企业还是小企业、无论是企业界、非营利机构和政府,处处都有创新的机会,人人都可以成为企业家。——德鲁克
德鲁克认为创新是组织的一项基本功能,是管理者的一项重要职责,他是有规律可循的实务工作——创新不需要天才,但需要训练;不需要灵光乍现,但需要遵守“纪律”(创新的原则和条件)。
“创新与企业家精神不是对原有一切“斩草除根”,而是以循序渐进的方式,这次推出一个新产品,下次实施一项新政策,在下一次就是改善公共服务。”
“但是,这些都不是事先规划出来的,而是专注于每个机会和各种需求,它们都是试验性的,如果它们没有产生预期和所需的结果,就会很快消失,务实而不教条。”
事实上,在全球范围内,个体的“发明”早已被有组织地“创新”取代。
伊梅尔特在试图把通用电气带向新阶段时,他从通用电气的根源寻找出爱迪生精神来激发组织的创新氛围,专注和投入研发体系,而不是发明家个体。
在苹果内部,不但一个产品线的不同设计团队之间有竞争,产品之间也充满了竞争。苹果的目标是,iPhone要好到让你找不到买iPad的理由,iPad要好到让你找不到买笔记本电脑的理由。
研发过程也不是送设计理念到图纸、模型,按部就班的生产,只要有人提出一个更好的设计理念,整个程序随时可以重头再来一遍。
乐高百年繁荣,在于打造了系统的全方位的、“吸纳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创新人才、驶向蓝海市场、以客户为中心、实践破坏性创新、培养开放式创新、探索全方位创新、创建创新型的企业文化。”
3M公司百年来更是坚持着:“我们始终致力于不断创新、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随时满足客户所需。”
互联网以来,创新的神话在普通人的世界中不断得以出现。
风险投资让一个个有创新想法和肯干的年轻人被孵化和加速。 微软、谷歌、优步们以开放、自由和赋能的文化激发着每个伙伴不断创新。 B站、头条、抖音、快手让人人成为创造者成为可能。创新并不是奇迹、不是魔法,不是天才们的专利,而是一项工作 ,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能力。
对于企业而言,最大的禁锢就是领导人的认知边界。
对于个体而言,最大的枷锁就是每个人的思维方式。
同时看到不同和相同,这就是创新的原点;把变化当做正常的、健康的事务,张开双臂去欢迎它,并主动从中寻找创新机会,人人都可以创新。
品牌猿非常认可淘宝造物节“每个人都是造物者”和李善友教授的“人人都是创造者”。
三、误解3——「创新」是孤立的,与生俱来的,很难被学习复制
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创新是一个个孤立的事件,这一过程需要依靠灵感,创造力和天赋;他们同样认为,创新是无法预测和管理的,不能寄希望于一定能出现,仅仅是也许、可能。
其实不然。
创新不是冒险精神和献身精神,而是一套科学的创新方法;创新不需要非同寻常的思想飞跃,只是最寻常的思维过程;创新的方法只是普通的方法,思考的过程就像散步一样平平常常。
研究创新的思维过程,就会发现,创新是一系列连续的步骤,关键问题不在于思考的步子迈得有多大,而在于思考的步骤是不是足够多。
阿瑟布莱恩在《技术的本质》说,创新存在于新的解决方案转变为标准工程的过程中,其间包含着许许多多微小的进步和修正,它们积累在一起共同推动着实践前进;创新存在于由发明引发的根本性新技术产生的过程中;创新存在于这些新技术在改变内部组件或者结构深化时,因增加组件而获得发展的过程中;创新还存在于技术体从出现到随时间而发展,最后创造性地改变了那些与之遭遇的产业的过程中。
在《飞奔的物种》里,作者指出,创新的具体手段可以用一个“3B法则”来概括:Bending变形:通过改变旧素材的形态,把旧的变形成新的;Breaking拆解:通过把旧素材拆解成碎片,使碎片或者碎片的组合成为一件新事物;Blending混合:通过把不同来源的旧素材拼在一起,混合成一件新事物。几乎所有的创新手段都是对这三个法则的单独或者组合运用。
李善友教授在《第二曲线创新》中,将创新分为八个思维模型:组合创新、单点破局、错位竞争、低端颠覆、组织心智、第二曲线、分形创新、战略杠杆。
乔布斯总是在提出问题、解决它,然后重复,是这些连续的步骤促成了苹果手机的创新:
在当时,智能手机很先进,但是它也很难使用,因为它总是带着一个键盘; 我们需要一个大屏幕和一个鼠标,但是我们不愿意把鼠标带来带去,那样会很麻烦; 替代方案是用触屏笔,可触屏笔很容易弄丢。该怎么办呢? 干脆用我们的手指,这就是触屏手机的想法产生的过程。增田宗昭认为茑屋书店持续创新服务的精髓就是:我并没有什么特殊才能,只是一心站在顾客的角度,努力理解顾客的心情,寻找顾客想要的东西,然后制作出来而已。以开店为例,就是不断思考:顾客对新店的期待是什么?哪一部分能吸引顾客,再站到女性的角度、学生的角度、年长的角度…….思考“想去那家店吗?”“不想去 那家店吗?”“走哪条路?”“欣赏怎么样的风景”……
所有的这些理论和实践,都指向一个清晰而简单的道理,创新是可以拆解、学习、复制、创造的。
创新并非天赋,也非资源雄厚者的专利,创新不依靠灵感,也不是天才的专利;创新是任何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只要改变一下思维方式,以科学的思维步骤,持之以恒地尝试,踏实行动,就能得以实现。
感谢这个时代,感谢每一项能让创新得以实现的技术,感谢每一个激发普通人创新的平台,这是一个“每个人都是造物主,人人都是创造者”的大时代。
周虽旧邦,其命维新!
#专栏作家#
品牌猿,人人都是产品经理专栏作家。公众号:品牌猿创(ID:brand-yuan),新商业生态的窥探者,品牌战略顾问,专注品牌创新与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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