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创业补贴领取方法及要求
哪些企业可以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答
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初创企业指在我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从事个体经营(以下简称“创业主体”)的以各类劳动年龄内城乡劳动者为补贴对象的初创企业。
本年度受理 2017年8月3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 初创业企业问
我想申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申领条件需满足:
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成立日期在1年以上5年以内;
2.吸纳2名以上城乡劳动者就业(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补贴前连续6个月以上为招用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补贴时仍在本企业就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户经营者除外)。
问
补贴有多少呢? 答1.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每月租金补贴总额不超过8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一次性开办费补贴。根据吸纳城乡劳动者就业人数给予30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一次性开办费补贴。
3.商标注册补贴。对新获注册商标的,给予每个500元的商标注册补贴(每个创业主体最多不超过3个)。
问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要怎么申请? 答每年8月31日之前,符合条件的创业主体按工商注册(或登记管理机关)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湘潭市人社部门经办机构
联系方式:
市本级
58529924
湘潭县
57885445
湘乡市
52265593
韶山市
55682402
雨湖区
58205956
岳塘区
55568150
高新区
58551380
经开区
52379311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该如何申领?
一起来看看
应提交材料:
序号
资料项目
1
《湘潭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审批表》;
【一式两份】
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一式一份】
3
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一式一份】
4
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及身份证复印件;
【一式一份】
5
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一式一份】
6
经营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和缴纳租金的凭证;
【一式一份】
7
个人征信报告(家庭:包括夫妻双方);
【一式一份】
8
法定代表人《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一式一份】
9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一式一份】
10
其他资料。如:注册商标等
【一式一份】
申请程序: 1.填写以下电子资料,并将营业执照截图一起发送到指定邮箱:hxj10086@aliyun.com,邮件标题注明:企业名称。 电子资料:电子资料:湘潭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审批表(注明:企业名称).xlsx
2.提交纸质资料
纸质资料准备样例参考(点击下载可参考).pdf
申请单位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办部门提交纸质材料。人社经办部门按规定受理、审核、现场考察、审批、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贴资金到创业主体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