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
主要账务处理规定:
1122应收账款
第1条,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 应收取的款项。
企业(保险)按照原保险合同约定应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费, 可将本科目改为“1122应收保费”科目,并按照投保人进行明
细核算。
企业(金融)应收取的手续费和佣金,可将本科目改为
“1124应收手续费及佣金”科目,并按照债务人进行明细核算。
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协议价 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
1221其他应收款
第1条,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
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 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根据上述规定,支付的电力公司的电容费押金,不属于因销 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应通过“其他应收
款”核算。
关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确认时间点问题。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21条第1、2项规定,符 合本准则第20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时,确认为资产: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该 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22条规定,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 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
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根据上述规定,应按上述两个条件确认应收款项,而不单纯 以债务到期日作为标准。
账龄分析事项:
一般地,账龄越长,企业能收回款项的机会越小。 对于确认 的押金而言,贵公司在支付时应确认为“其他应收款”,而该押
金一般都能收回。应用账龄分析法运用简便,并能估计出不能变 现的数额,但是不完全符合配比原则。
(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 务处理规定:
2202应付账款
第1条,本科目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 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企业(金融)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手续费和佣金,可将本 科目改为“2202应付手续费及佣金”科目,并按照对方单位
(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保险)应支付但尚未支付的赔付款项,可以单独设 置“应付赔付款”科目。
根据上述规定,工程完成后预留的5%保修金,属于接受对 方建筑劳务应支付的款项。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24条第1、2项规定,符 合本准则第23条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25条规定,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 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
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根据上述规定,工程完工时,预留的5%的保修金的金额能 够可靠计量,同时该保修金很可能要向对方支付的,满足负债确
认的两个条件。 应在工程完工时将保修金确认为应付账款。
阅读全文
收起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