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注
114
浏览

知识产权如著作权权利用尽原则

查看全部 3 个回答

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4 00:24

权利穷竭原则又称权利耗尽、权利用尽原则,是知识产权法上一个特有的原则。该原则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或许可使用人一旦将知识产品合法置于流通以后,原知识产权权利人所有的一些或全部排他权因此而用尽。
首先,权利穷竭原则只适用于知识产权,并因适用对象的不同而各有差异。并且它只适用于排他性的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著作权等,而不适用于同为知识产权范畴的反不正当竞争。
权利穷竭原则目的是使知识产品在进入流通领域以后,作为产品的物权所有人,有权再使用、销售该物品,从而达到“物尽其用”的目的。一旦适用了权利穷竭原则,知识产权所有人的独占性排他权就会受到限制,而作为规范客观行为准则的反不正当竞争,则不存在限制排他权的问题,自无适用权利穷竭的必要。
其次,知识产权穷竭原则,主要是指积极利用权的穷竭。权利人从事了相关的利用行为以后,那么作为知识产品的所有人,有权对物品加以再利用,在此范围内,知识产权权利人(包括真正的权利人、被授权人、继承人等)放弃该标的物,并进而放弃在该标的物上的某些消极禁止权的行使。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2-06-13 22:55
更新时间
2022-06-14 00:24

推荐内容

ISO9001认证申请找哪家公司靠谱?教期待大神解答
大神们!麻烦回答一下ISO9001认证公司哪家好?
专利许可证贸易合同是否可以是无偿合同
商标侵权个体户怎么应诉
针对个人可以科技成果专利出资设立公司吗
了解一下婚后创作作品离婚后发表其稿费是共同财产吗
淘宝如何发起知识产权侵权投诉
请淘宝如何发起知识产权侵权投诉
想了解一下对于著作权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知识产权诉讼时效
火鲤鱼 © 2024 专注小微企业服务 冀ICP备09002609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