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适用代扣代缴城建税的不征政策,在电子税务局如何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的第三条规定: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第二条规定: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征依据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一致。请结合实际情况依法进行申报。如确认本次代扣代缴申报符合以上政策,可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明细报告表》中将对应的申报信息进行删除,然后完成申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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