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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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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25 16:07
    由人才市场引进有编制,却没签任何合同,感觉有些不可思议。但既然你没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那么就不存在聘用合同的约束,你完全没必要递交辞职报告,也不必等到30天之后再离开,你可以随时离开医院。  这就是有无合同约束的区别。 但你有必要清除《劳动法》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档案办理可参照《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劳力字[1992]33号)第18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时间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由此,用人单位扣压职工档案是违法行为,个人档案必须随职工的流动而流动。   在回答你的5个人问题前,还是要确认你究竟是否与医院形成了聘用关系(具体表现为合同)?以你未签订合同为前提: 1、与医院没形成正式聘用关系,你可以随时离开,不是自动离职,更不是开除(哪有自己开除自己的), 1医院不办理任何手续,我自动离岗算开除开除和辞职不是一个概念。    开除是级别最高,处罚最严重的行政处分,要记入档案;辞职是个人在合同约定未到期前自动离开的行为,若形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2、没有合同,就不涉及约定,不涉及约定,凭什么交违约金?! 3、工作期间医院为你交纳的住房公积金等(主要是社会保险金等),是基于事实聘用关系而缴纳的,理所当然的还是属于你所有; 4、《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的效力要远大于地方法规,属于上位法和下位法的关系,不应该受到影响; 5、书面要求医院为你办理相应的解聘(事实聘用关系)手续,按规定为你办理档案转移。     由此引起的争议,你可以通过人事仲裁请求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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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6-25 16:07
更新时间
2022-06-25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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