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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年检说明: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许可机关应当对劳务派遣单位提交的年度经营情况报告进行核验,依法对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监督,并将核验结果和监督情况载入企业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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