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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实是比较复杂又比较常见的一个商标领域的问题。
需要考虑他们抢注商标的情况以及贵公司对商标的使用情况。
如果抢注商标只是申请阶段,可以进行关注,因为可能他们的商标申请因存在在先商标而被驳回。若通过了初审公告,则可以及时提起商标异议。
若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则需要提起商标无效。当然若商标注册已超过五年,那就没办法了。毕竟法律不会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上面只是程序,其核心在于是否有证据证明该商标侵犯了您的在先权利如商号权、著作权等,若商标属于抢注他人未注册但已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如果可以,则异议或无效成功后,您可以再提起该商标申请。
如果该商标还在审查阶段的话那就随时关注状态,进入公告期了就做异议;
如果已经注册成功了可对它提出无效,提供相关的证据,发票、产品使用证据等等;
也可以商讨把该商标买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