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流程: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不需要名称字号的此步可省略);2、凭《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非许可项目的此步可省略);3、准备好相关材料办理营业执照。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五条 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其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二十二条 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申请人准予个体工商户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应当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登记驳回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