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可以,按照我国公章的管理办法,公章类似于公司的身份证明,因此只能是唯一的,如果丢失了,需要去公安部门备案,所以不允许有两枚公章,但可以有合同章、财务章等其他章证明公司身份。 公章对外代表公司,是外界识别公司的最主要的证据。如果有两个章,就会涉及到公司欺诈,很可能会被告到工商局。
法律依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
第十条 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应当到公安机关批准的刻制单位刻制;刻制单位将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机关办理印鉴备案后,方准启用。
第十一条 需要更换印章的,须公告声明原印章作废后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印章遗失、被抢、被盗的,应当向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公告形式声明作废后,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