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问答
文章
话题
链接
更多
大咖
请输入关键字进行搜索
查看更多 "
" 的搜索结果
登录
一道关于共同诉讼的选择题
关注问题
回答问题
1
关注
179
浏览
一道关于共同诉讼的选择题
选择题
问:甲,乙,丙共有一台电脑,三人约定轮换使用,每人使用一个月。在甲使用期间,丙的弟弟丁不慎将电脑损坏。甲要求丁赔偿损失未果,遂提起诉讼。在诉讼中法院通知乙,丙参加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基于不告不理原则,法院的通知是错误的。B:应当将甲列为原告,而将乙,丙列为第三人。C:乙明确表示放弃实体权利,则法院可不将乙列为原告。D:丙基于与丁的关系,表示不愿意参加诉讼,则法院可不将丙列为原告。E:乙,丙可以不参加此诉,而另行起诉。选完答案可以讲解下原因么,谢谢!。
阅读全文
收起全文
关注问题
回答问题
邀请回答
好问题
0
评论
收藏
举报
分享
复制链接
新浪微博
腾讯空间
微信扫一扫
展开
收起
0
评论
查看全部
3
个回答
火鲤鱼用户
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6 14:27
A:三人有共有关系,所以有连带责任,应该同时参加 D:基于共有关系,应当参加 E:基于共有关系,应当参加,另行起诉也应合并审理
阅读全文
收起全文
赞同
0
0
评论
分享
复制链接
新浪微博
腾讯空间
微信扫一扫
0
评论
问题动态
发布时间
2022-06-16 14:27
更新时间
2022-06-16 14:27
推荐内容
问
一道关于共同诉讼的选择题
180 浏览
1 关注
3 回答
0 评论
问
一道消费者保护法的选择题
305 浏览
1 关注
3 回答
0 评论
问
民法选择题
357 浏览
1 关注
14 回答
0 评论
问
单项选择题国际收支中
90 浏览
1 关注
1 回答
0 评论
问
单项选择题
129 浏览
1 关注
1 回答
0 评论
火鲤鱼
© 2024 专注小微企业服务
冀ICP备09002609号-8
关于我们
社区规范
你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导致网站部分内容不能正常使用!
为了能正常使用网站功能,请使用一下浏览器。
Chrome
Firefox
Safari
IE 1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