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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的共同侵权行为造成了丁9000元的财产损失。丁和甲、乙达成协议,甲、乙各向丁支付2000元后,丁就不再追究甲、乙的责任。在此情况下,丁如何追索( )。 A.余下的5000元向甲、乙、丙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B.余下的5000元向甲、乙中的任何一人请求赔偿 C.余下的5000元向丙请求赔偿 D.丙赔偿其应付的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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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鲤鱼用户
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6 14:38
D是没错,但没解释好。丁对自己的债权有处分的权利,因此,丁与甲、乙达成协议并无不当,不存在协议无效。同理,因为丁已经放弃了对甲、乙的部分权利,所以丁已经丧失了2000元的权利。 至于丙,题目没有其他提示,如果按照责任平均分摊,正好是承担3000元的义务,而由于丁放弃了甲、乙的2000元,只能对丙主张3000元。 故D为正确。 由于丁与甲、乙的协议,所以丙的连带赔偿责任得以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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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6-16 14:38
更新时间
2022-06-16 14:38
火鲤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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