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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和派遣合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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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6 14:44
    1、劳动合同和派遣合同的区别: a)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b)劳务派遣合同,指的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尽管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实际上不用工,因此,从维护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角度考虑,《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对劳务派遣合同的必备条款作出了与一般劳动合同不同的规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其必备条款除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一般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外,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10)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11)被派遣劳动者的派遣期限;(12)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     2、你和外服签订的劳动合同年限为两年,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的规定。     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外服将你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期限为一年。上个月通知说不续签了的公司,应该是用工单位。而此时你与外敷签订的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实际才刚刚履行一年。  外服应继续把你派遣至其他用工单位工作,否则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你按月支付报酬。   如果外服藉此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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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6-16 14:44
更新时间
2022-06-16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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