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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工伤假肢更换年限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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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鲤鱼用户用户来自于: 未知
2022-06-16 15:12
     目前所能找到的相关法律依据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从以上两个法律规定看,国家对假肢的更换没有几年一换的规定,是根据实际情况(即假肢的质量和使用频率,磨损程度等),不宜硬性规定使用年限,应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即配制单位认为应当更换时即予以更换。    这从关爱残疾人的身体健康考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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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6-16 15:12
更新时间
2022-06-16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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