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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因此,如果欠款没有欠条的情形下,我们可以看一下当初打欠条时,有没有证人在场,或者可以想办法录音,让欠款人承认欠了钱,把录音作为证据使用,如果当初借钱时是通过银行转账,我们还可以通过银行打单的方式手机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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