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商业用途怎么认定?
一、著作权侵权商业用途怎么认定?
商业用途是营利。营利包括直接营利(如营销、产品);也包括间接营利(如商业组织内非直接营利使用),这两种情况属商业活动和商业组织活动,故纳入商业用途范畴。著作权合理使用是重要的著作权限制机制,它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
发生著作权纠纷的情况下,受害人可以要求侵害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要求赔偿道歉,有纠纷可以采用协商、调解或者是仲裁和诉讼,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来选择处理方式。在给受害人造成实质伤害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承担侵权赔偿。
侵犯著作权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著作权侵权怎么举证?
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原告至少应承担以下证据的举证责任:
(1)证明是作品的著作权人(创作人、合作作品的创作人、职务作品的权利人、享有作品部分全能的继承权或受让权)的证据;
(2)证明享有主张权利证据(著作权人或其授权人、继承人、受让人),职务作品的尤其需要明确权利人及权利权限划分。
(3)证明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的证据(属于法定的侵权情节),排除正当使用或许可使用的证据责任则由被告承担;
(4)侵权情节证据(侵权实施情况、影响范围、受害情况、损害程度等),包括经济损害和精神损害;
(5)损害大小、侵权人获利大小等请求赔偿证据。
著作权侵权中的商业用途就是营利,处理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原告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需要证明自己是作品的著作权所有人,提供享有主张权利的证据,要证明侵权人有侵权的行为存在,这种行为可以是故意的,也可以是过失的,还要证明自己遭受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