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
1、公司名称的构成
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2、受理审核时限(一般需要2个工作日)
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当场予以核准。(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核时限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程序性规定》执行)。
3、公司名称登记管辖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管辖范围:
(1)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样的;
(2)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3)不含行政区划的。
提请注意:为避免在同行业内国家工商总局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与北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建议申请人在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企业名称前,先到成都市工商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查询。
4、如何办理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预先核准申请书;
(2)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人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文件之日起10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公司登记机关决定核准的,应当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5、公司名称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程序
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一般要经以下步骤: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