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著作权资料有什么?
一、办理著作权资料有什么?
著作权登记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
2、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例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
3、按照要求填写好的作品登记表;
4、其他材料。
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或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二、著作权人身权有哪些?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人身权利又称人身非财产权,是指与人身直接相关而没有经济内容的权益。属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人身权利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又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和隐私权等。
人身权利,公民依法享有的与人身直接相关的权利。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部分。包括生命健康不受侵犯,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不受侵犯等。
作品完成之后,作者自动取得著作权,发表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共同组成了著作人身权,这些权利归著作权人享有,不能继承,也不能转让,著作权人依法享有与其人身直接相关的权利就是人身权利,是公民最重要的权利,不能随意的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