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南沙在跨境机动车保险、跨境商业医疗保险等方面先行先试(跨境电商保险解决方案)
近日,国务院印发《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南沙方案》),引发多方关注。
6月29日上午,广州市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跨境电商保险,介绍广州推进落实《南沙方案》的有关情况。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邱亿通就如何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并支持南沙发展进行了介绍。
《南沙方案》提出加快建设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高地,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广州市将如何推进?
邱亿通介绍,《南沙方案》印发后,广州市金融局积极会同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驻粤机构和市直相关部门开展“深调研”,后续将在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支持指导下,从深化与港澳金融合作、大力发展特色金融、支持金融跨境融合发展等方面,稳步推动方案中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政策逐条落地落实落细,加快建设大湾区国际航运、金融和科技创新功能承载区。
在深化与港澳金融合作方面,将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投资者依法申请设立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加快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落户南沙,支持南沙在跨境机动车保险、跨境商业医疗保险等方面先行先试。开展粤港澳三地机构合作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试点。争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支持,加快按程序筹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用好“自由贸易账户”“跨境理财通”等金融支持政策,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广州南沙)跨境理财和资管中心。
在大力发展特色金融方面,高水平建设广州期货交易所跨境电商保险,加快建设南沙期货产业园。高标准建设国际金融岛,加快建设明珠金融创新集聚区,大力发展跨境金融、航运金融、绿色金融、金融科技、融资租赁、商业保理、股权投资、期货交易等特色金融。支持南沙与港澳共建全球飞机租赁中心。充分发挥广州市作为国家法定数字货币试点城市的优势,支持南沙拓展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开展数字人民币研究和移动支付创新应用。
在支持金融跨境融合发展方面,支持南沙拓展自由贸易(FT)账户体系功能和应用,深化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优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选择跨境投融资币种,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同时,加强金融监管合作,提升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处置能力。
粤港澳三地经贸活动频繁、人员往来密切,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创新,促进金融资源高效、有序、安全流动,有利于支持大湾区发展。
据邱亿通介绍,2015年来,南沙金融业几乎从零起步,到2021年,南沙区金融业增加值已经达到171.5亿元,占GDP的比重上升到8.05%;金融业税收超70亿元,占比为17%。累计落户金融企业约6650家,七年内增长54倍,集聚了银行、证券、保险、消费金融、融资租赁、私募基金等23种细分金融类企业,形成八大特色金融板块。在跨境金融服务、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方面,南沙先后落地国家金改15条、广东自贸区金改30条、大湾区金融30条、跨境“理财通”试点、全国首批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等政策和举措,构建起较为完善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为南沙下一步建设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奠定了坚实的金融基础。
奥一新闻记者 管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