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股东写了借条就必须还钱吗?
一、给股东写了借条就必须还钱吗?
给股东写了借条就必须还钱。谁欠钱谁偿还,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生活中的习惯都是这样的,但是会存在不少的阻力,但是最为重要的就是自己需要学会积极的了解有关的条例,否则事情的处理就会存在不少的争议,不过只要自己的操作合乎法律就可以,尽量避免非法要债的出现。
二、法院认定被胁迫写下借条有哪些因素?
法官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论证:
1、对双方陈述和对证人证言的审查。
2、对借条形式的审查。
3、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
三、哪些借条法院不支持?
1、过期借条。从法律上讲,没有借条过期的说法,只有过了诉讼时效的说法。正常的债权债务关系有2年的诉讼时效,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将不予支持。但在2年内,只要债权人主张过债权,诉讼时效就将重新计算。如果当事人能证明自己曾多次向对方讨要借款,诉讼时效未过,可以到法院起诉。
2、赌桌借条。因赌博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实际上是以合法的借条形式来掩盖违法的实质,这种借贷关系不应受法律支持和保护。
3、传销入会费。介绍别人加入传销组织,为收取入会费让别人打下的借条,名义上是借款,实际上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受法律保护。
4、撕毁的借条。被撕毁的借条作为证据存在重大瑕疵,其效力不能等同书证原件,可采信度较低,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5、借条复印件。只持有借条复印件,不能与借条原件进行核对的确认借款真实性,且被告对借条不予认可的,法院不予支持。
如果当事人结合实际情况给股东写了借条的,并就借款还款的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的,就必须要在借条生效之后严格的类型借条或者借款协议中的内容。如果出现了借钱不还的情况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保护自己的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