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的法律专业知识
身边的法律专业知识_法律
学习法律知识并增强维权能力,既有助于自己因拥有必要的法律知识而受感性形式厚爱,也更好地服务于中国政治落地的一切合法现象。这里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身边的法律专业知识,方便大家学习了解,希望对您有帮助!
身边的法律专业知识
1. 遇事就请个律师吧,不要过分相信自己有什么关系等等。
2. 法律上不存在骗婚的说法,假设路人甲声称自己身价巨万,某女结婚后发现路人甲其实一文不名,以其欺骗为由要求离婚或申请撤销婚姻或婚姻无效,均不被支持。
3. 18岁就可以判死刑了。
4. 在酒桌上,别人不胜酒力你仍然力劝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你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实用法律知识提示:必须是正在发生的案件才能无限防卫!
5. 走在大街上,你看见有人瞅你的眼神不对,你一拳将其打翻在地,那不算正当防卫。
6. 拉电网防贼不算正当防卫,出了问题算故意杀人。
7. 公布小偷身份是否侵犯其隐私?不,虽然对于小偷来说,他肯定不希望别人知道他的身份,但对公众来说知晓其身份是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道德的一部分。
8. 曝光小偷身份,是否侵犯其名誉权?不,因为小偷盗取他人财物,是被法律和道德所不允许的行为,小偷的社会评价降低是正当的——社会不可能允许出现“德高望重”的小偷。
9. 在我国,10岁以下的自然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你家的小孩用ipad购买很多钱的app,或者拨通电话开通某项业务,如果家长有充分证据,苹果和电信公司应当退还购买费用。因为10岁以下的儿童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其合同行为归于无效。
实用法律知识提示:无效不代表没损失,如果小孩子买的东西被消费或毁损,你们还得赔偿。所以,还是管好孩子和支付密码吧!
10. 进行离婚登记即为真离婚,如以假离婚时未公平分割财产为由起诉,很难得到法院支持。最常见的就是,为了买房夫妻双方进行所谓假离婚,不动产转移至一人名下,后来这方假戏真做抛弃另一方。
11. 安乐死是非法的,如果有人说“你把我杀了吧”然后你就把人家杀了,你是要负责任的,如果有人说“你把我手砍了吧”结果你把人家手砍了,你还是要负责任的,如果有人说“你扇我一巴掌”然后你扇了人家一巴掌,嗯,这个没关系,不过要是打得人家桃花满天开就另当别论
12. 如果有人说“这是我的劳斯莱斯,你去把它砸了吧”然后你去砸了人家的车,这个没有关系,当然,前提是劳斯莱斯确实是人家的,这说明,相比于人身健康,法律对于财产的保护就赋予了人们更多的自由。
13. 老婆在家威胁你要跳楼千万不要当没事,更不要因为不信而煽风点火,否则她真跳下去你要负责的。
14. 一栋楼上某户人家中丢了某个物件砸伤了人,除1楼外的高层都可能被判承担责任。除非,你能证明你当时家中空无一人等情形确认绝对不可能是你伤害的。
15. 父母包庇孩子犯罪不会被追究包庇罪。这里是包庇,不是教唆。
实用法律知识提示:这条别信的太真,我国刑法没规定父母包庇可以免责,只是一般情况下,不做得太过,出于人情考虑通常不追究父母而矣。
16. 要在一切你觉得可能出问题的时候保留证据,太重要了。
17. 签合同时一定要阅读并理解合同,包括其中的小字注解等一切信息,对合同中不确定或者持不同意见的条款应提出商榷,如不能达成一致可以拒绝签字。合同一旦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后来有了麻烦, “签字的时候没看合同”在任何情况下不能作为抗辩的理由。
18. 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允许的行为。
19. 在证明一个人有罪之前,这个人就是无辜的。
20. 说某个人有罪是刑法上的说法,说某个人对某件事情承担法律责任则往往指民事责任。
21. 宪法是用来约束政府的,即约束政府不能践踏个人的基本权利,没有公民要遵守宪法一说。
22. 不是所有经签字盖章的文件、文件中的所有条款都具有法律效力;
23. 在办理比较重大的法律事务时,注意留存书面证据,有备而无患。
24. 要是你受到了身体上的伤害,一年过后才通过法院向伤害你的人提起赔偿,法院是不会支持你的。
实用法律知识提示:过了一年也不一定都时效,时效的认定没这么简单,当然,没必要去拿自己的权利测试时效,维权肯定是尽早为好。
25. 乘坐出租车,司机过失驾驶造成你受伤,你可以选择要求出租车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因为你和出租车公司之间是运输合同关系。
26. 你在转赠财产给受赠人之前,你可以随时反悔。但是,公证或因救灾、扶贫等道德义务的捐赠不得反悔。某地地震,某公司承诺捐款__元,后来没捐,可以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
27. 给别人借款只有借条证据未必足够,有对方收到款的凭证才安全,尤其是大额交付时。
28. 你与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前房东卖掉房屋要求你搬出,可以起诉要求补偿。
实用法律知识提示:其实你还可以要求不搬。点击房主和租客都该知道:房主卖房,承租人有权说的两句话!
29. 你在路上看见挂着“中国电信__营业厅”,进去办业务,里面的人员也称“我们是电信的”。结果发生一系列的`问题,打电话给电信客服,宣称不是电信自营营业厅而是授权营业厅,电信不承担责任的话,可以起诉中国电信。
30. 合同里写了交定金多少多少,但是你可以不交,因定金合同为实践合同,不交钱即不生效。
31. 还在担心借车给朋友以后发生车祸,自己担不担责的可以放心。如果你不是明知对方无证、醉酒等有过错的情况下出借机动车,那么责任由驾驶者承担。
实用法律知识提示:没那简单,你的车还得别有问题等等,这事儿风险还是不小的,能不借还是别随便出借。
32. 出于好意,让朋友或同事搭你的顺风车,一旦在路上出了什么小事故涉及到人身安全,你朋友同事可以告你让你赔偿的!
33. 要是你没证据证明有人因为挑逗激怒你的宠物咬伤了他,那你就乖乖承担医药费吧。
身边的法律知识2
1.如果你在街头看到有人兜售小国旗,你一定要知道这种小国旗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不允许使用的。如果你仅仅是想装饰你的案头或房间,那么请你使用鲜花,而不要使用国旗。
2.如果你现在还很年轻,却很关心年老后的退休金问题,那么你首先应该关心的是你的单位是否已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3.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你的家庭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采取了人工授精的方法生育了孩子,那么这个孩子当然就是合法的婚生子。你必须充分保证他的一切权利得以实现,不能以任何借口剥夺之。
4.如果你遇到了一个司法人员,他张口就自吹自擂有通天的本领,并且步步紧逼向你要钱要物非要帮你办什么事不可,那么这个人可能就是冒牌货,你要当心了。
5.如果你下班回家发现被盗,你的第一个任务是马上报案,然后等待公安人员勘查现场。你千万不要急着去看家里丢了什么东西而贸然闯入,有时候破案的线索就在那些很容易被破坏的蛛丝马迹中。
6.如果你接受了父母的大笔馈赠,最符合法律的做法是让你的父母给你写下字据。因为将来一旦有纠纷,法律可只认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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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在街头看到有人兜售小国旗,你一定要知道这种小国旗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不允许使用的。如果你仅仅是想装饰你的案头或房间,那么请你使用鲜花,而不要使用国旗。
2.如果你现在还很年轻,却很关心年老后的退休金问题,那么你首先应该关心的是你的单位是否已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将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3.如果因为某种原因你的家庭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采取了人工授精的方法生育了孩子,那么这个孩子当然就是合法的婚生子。你必须充分保证他的一切权利得以实现,不能以任何借口剥夺之。
4.如果你遇到了一个司法人员,他张口就自吹自擂有通天的本领,并且步步紧逼向你要钱要物非要帮你办什么事不可,那么这个人可能就是冒牌货,你要当心了。
5.如果你下班回家发现被盗,你的第一个任务是马上报案,然后等待公安人员勘查现场。你千万不要急着去看家里丢了什么东西而贸然闯入,有时候破案的线索就在那些很容易被破坏的蛛丝马迹中。
6.如果你接受了父母的大笔馈赠,最符合法律的做法是让你的父母给你写下字据。因为将来一旦有纠纷,法律可只认证据。
最新最全离婚房产分割法律知识
1、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注意: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一方父母出资购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双方父母出资购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4、一方婚前购买房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5、以父母名义买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6、以按揭贷款的方式买的房屋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人财产。
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