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授权结束仍使用 万宁一家烘焙店受罚
商标授权结束仍使用受罚
在广东省深圳市,有一家烘焙店名叫“万家乐”。该店在销售糕点和其他食品时,使用了“万宁”这个商标。尽管商标授权已经到期,但“万家乐”仍然继续使用该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最终,“万家乐”被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罚款人民币10万元。
这起事件的背景是,“万宁”商标的授权有效期为5年,授权方可以在授权期间内使用该商标。然而,在授权到期后,授权方需要进行商标授权续展。如果未进行商标授权续展,则授权方将失去对商标的使用权。
“万家乐”在商标授权到期后未进行商标授权续展,因此失去了对“万宁”商标的使用权。然而,“万家乐”仍然继续使用“万宁”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规定。
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此进行了调查,并发现了“万家乐”的违规行为。最终,市场监管部门对“万家乐”罚款人民币10万元,以警告“万家乐”停止违法行为,并使其意识到商标授权的重要性。
这起事件表明,商标授权续展是非常重要的,它可以帮助商标权人保护自己的商标权,避免他人侵权行为。如果商标权人未进行商标授权续展,则他人将有权使用该商标,给商标权人造成经济损失。因此,商标权人应该在授权到期前及时进行商标授权续展,以确保自己的商标权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