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诉讼时效
很多民间欠款中产生的纠纷与诉讼有效期是离不开的,而时效也是有限制的,但是大众往往容易忽视这些问题,导致丧失诉讼权。那么接下来就由网的小编在下文中为大家解答关于公司欠款诉讼时效的内容,给大家一个参考。
一、公司欠款
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
二、公司欠款诉讼时效
从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二年,也就是双方所确定的应该付款之日起二年。如果超过应该付款日二年的,就属于超过诉讼时效了。但是,如果中间债权人有向会务 主张权利的,则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二年。另外,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的,则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权利,不存在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要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再计算二年。
三、诉讼时效相关法条
1、《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的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并在第136条规定了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章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第一百三十九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是多久,我国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详细说明。一般来说公司债务诉讼时效都是两年的诉讼时效,但是实际中权利人往往会忽视时效以至于失去权利。而上文中我们也提到可以有中断和中止的情形,但是具体的运用还是要看具体情况,小编建议若时效经过,最好向律师寻求专业帮助。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十堰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