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在国外保护的问题
一、专利在国外保护的问题
只有技术含量的技术才能申请专利
许多技术人员认为自己的创新只是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做了一点改进,技术含量不高,因此不能申请专利,这种认识是不对的。专利申请能不能获得专利,依据的是专利法对于专利的审查标准,如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等,并不是技术含量的高低。
(3)必须做出了样品或产品上市后再申请专利
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都是对一种技术方案的保护,而不是对产品本身的保护,因此,只要一项技术方案的原理了,就可以着手进行专利申请了。从技术方案形成到制造出样品或样机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经费,如果做出了样品或产品上市后再申请专利,可能会错失申请专利的时机,丧失了新颖性,导致专利无法授权。
(4)一件产品或一项技术只能申请一项专利
一件新产品的研发过程需要攻克多项的技术点,而一件专利往往是针对产品的一个技术点,因此新产品研发过程涉及的多项技术点通常可以形成多件专利。比如:一项技术中有2个创新点,如果放在一个专利中进行申请,其典型的结果是专利只保护了同时采用这2个创新点的方案,而当竞争对手只使用其中1个创新点时则不侵权。因此,如果想要获得全面的保护,应当对每一个创新点单独申请专利。
(5)软件产品不能申报专利
许多人认为,软件只能申请著作权,而不能申请专利。其实,这种理解是片面的,著作权与专利的保护内容是不同的。软件的著作权,保护的是程序代码;而专利则保护的是技术方案本身,也就是说,专利对于软件类技术方案的保护是其核心技术方案的实现,《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中明确,对软件著作权的保护不延及开发软件所用的思想、处理过程、操作方法或者数学概念等。因此软件著作权登记对于软件的法律保护有一定的局限性。软件的专利申请保护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这一不足。
二、专利权在国外受保护
有影响:国外申请过的专利一般不能在国内申请专利,因为没有了新颖性,否则检索一些国外专利都来国内申请专利,岂不是很简单。具体讲影响反映在两方面:
1、影响发明专利的授权,即申请发明专利不能得到授权。但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审核时不做国际检索有可能得到授权。
2、影响专利的保护。即便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得到了国内的授权,如果有人想生产这种产品,他可以告你专利无效,只要能提供国外早于你申请的证据,专利复审委员会会撤销你的专利权,起不到保护的作用。当然,如果使用的人不知道上述情况,也有可能使用你的专利,并付给你专利费,那要看运气了。
三、专利在国内外都受保护吗
专利是指以国家的名义在一定地域内 一段时间内保护某项发明成果。
专利是受法律规范保护的发明创造,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审批机关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四、外国专利权在我国保护么
能申请的,并且可以享受优先权;专利6个月以内都有新颖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第三十六条 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二十四条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扩展资料
专利申请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
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第二十七条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第二十八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五、专利受国际保护吗
在我国,不同类型的发明创造保护期限有所不同。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虽然专利法第42条规定的专利权期限是自申请日起计算,但这只是专利权期限的计算起点,并不表示专利权从申请日就开始有效了。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均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由于专利申请必须经过专利局的审查才有可能获得专利权,因此从申请日到专利局对专利申请作出授权公告需要一定时间,这样,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专利权人所实际能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时期一定少于10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二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