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被侵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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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被侵权案例

专利出现侵权后,通常有三种解决途径。

1、协商与和解: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提出协商意向时一般可以向侵权方发送侵权警告函,但是警告函有威慑作用,没有法律约束力。

2、行政查处:专利权人在掌握初步证据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是否侵权的认定。在行政查处过程中,有关专利行政部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申请,可对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进行调解。

3、向法院起诉:专利权人亦可径自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专利权侵权典型案例

您可以登入知识产权保护系统查看,在“待回应的投诉”模块查看投诉记录;若“待回应的投诉”的模块下没有投诉记录,选择“历史被投诉记录”,看到投诉方信息以及其主张的知识产权,然后点击“立即查看”查看具体的投诉情况,同时,您还可以点击案件详情下的“查看”,查看到每条被投诉链接的投诉处理情况。

三、专利侵权的案例及分析

首先,这不是侵不侵权的问题。

而是你的专利申请是否能够得到比较稳定的专利权的问题。实用新型保护的是产品结构,即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产生的新的技术方案。这跟你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有关。如果你的专利申请,其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方式与在先专利不同,而且产生了不同的有益效果,哪怕只有很小的改进,那么你的技术方案跟在先专利就不同,可以得到比较稳定的专利权。相反,如果你的专利申请,其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方式与在先专利相同;或者即使有所不同,但是解决的技术问题完全相同,产生的效果一样,那么你的技术方案就不能得到稳定的专利权,即使一时获得授权,以后也可能被无效掉。如果仅仅是外观不同,那么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四、专利侵权行为案例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条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第二十一条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依照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

第二十二条 权利人主张其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合理开支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确定的赔偿数额之外另行计算。

五、侵犯专利权案例分析

这种情况后三种后果。

其一,对方不再追究,因为索赔金额不足以支撑它的行动成本。这好比你们公司侵权使用了对方的图片,一张图片目前索赔价可能在1000~3000元左右,但如果他需要做到上诉、开庭等步骤,消耗的人工成本太高,所以他们会放弃;

其二,就是在上述背景下,对方在认为行动成本太高后,就会跟你私底下协商处理,这时候它的索赔金额就会比较低了;

其三,就是对方继续上诉,如果你的侵权事实成立,那么法庭就会判决你侵权,就需要赔偿侵权图片的市场价值,以及合理的维权诉讼费等。

六、专利权侵权的案例

有时候,对版权的无知,往往让我们在不经意间就侵权了>>>

恶意的侵权,非常可耻!

可是,无意的侵权,同是侵权!

关键词:表情包、图片、字体版权、微博截图、PPT制作、朋友圈保存的图片、转载、如何正确使用不知来源的图片...

1. 大家都在随意用的表情包,会存在侵权问题吗?

具有独创性的表情包也受著作权保护,另外用真人照片的表情包也可能侵犯肖像权。(明星的表情包使用需谨慎,同事的表情包也不是你想用就能用哒)

除了依法正当使用肖像行为,凡是未经公民本人同意许可,擅自制作、复制、使用、销售、毁损他人肖像的,应当认定为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葛优躺”侵权案宣判:艺龙网赔偿7.5万元

维权骑士竟然公开使用侵权表情包?

当然,并不是说,只要使用了表情包就是侵权的。有一类情况,是属于合理使用范围的:只在必要的情况用,就是说图片是文章要说明的必要内容,而不是用来装饰文章的。

所以,同样是使用葛优躺表情包,我上面的情况就属于合理使用,而艺龙网则被法院认定侵权。

2.字体也是有版权的!字体是有版权的!

设计狮们一定要注意,如果是涉及商用的海报、传单、网页、包装、公众号/微博图片等设计时,一定要意识到:在你使用大部分常见字体设计图片时,说不定已经侵权啦!要提前购买字体版权,或者使用免费商用字体。

虽然,有些设计师,可能完全不知道,字体还有版权这回事。再说反正平时乱用也没人管?

等版权方要来和你追究的时候,付出的代价可能就比较大了。

侵权案例:

用错一字就要赔付百万元?企业小心误入字体侵权的雷区

http://www.sohu.com/a/228091133_100124774

3.大部分人觉得,网上可以搜到的图片,就是可以随意使用的。

你都公开了,还不让用了???需要图片的时候,百度一搜,复制粘贴,从没想过竟然还有版权问题?

切记:你在各网站能搜索到的图片,并不代表你拥有这些图片的版权,更何况还有部分网站甚至未经作者授权就上传了这些内容。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必须经过著作权人的许可。除了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情形(如《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为了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等情形),使用他人作品必须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目前我国著作权法使用的是明示许可制,也就是作者明确表示可以随意使用才能用,没有版权声明或者版权声明轶失,都不代表默许公众使用哦。

特别提醒:

1. 放在个人公众号里的,不管你是只有3个粉丝,还是300百万粉丝,只要是通过你公众号对外发表的,就不属于个人合理使用范围。

2. 制作PPT时,使用图片等素材,要注意:如果在合理使用范围内就不算侵权,比如仅供学习。但如果PPT是展示给客户、投资人看,就算侵权了。

3. 刷朋友圈,看到好看的图片,就随手保存下来...在微博看到的一些精彩评论,觉得不错随手截图后分享...在某书/网站/APP上面看到一段话,摘抄过来,放在自己的公众号里、朋友圈分享...

以上行为都可能构成侵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的重点是传播,豁免条件是合理使用。所以先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涉及传播,有的话,再看是不是合理使用。

那到底如何正确使用他人作品?

你一定好奇:那我需要图片的时候,除了找作者获得授权,还有什么其他办法?比如我实在找不到作者,但又需要这些图片,该怎么办?

1. 只在必要的情况用,就是说图片是文章要说明的必要内容,而不是用来装饰文章的。(参考上面表情包案例)2.改用注明无版权或可商用的图片。此类图片网站现在也不少。3.注明侵删或备着稿费,有可能作者看你比较真诚就懒得追究了...

除了图片,文字类内容的合理使用方式同理:

最理想的方式,当然是能获取原作者的许可再使用,如果真的联系不到原作者,还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上策:附上原文链接或出处(如有),且只使用必要部分,完整的内容必须通过原文链接访问。这里使用“必要”部分的程度也就是合理使用的范围,包括“为说明,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向公众提供的作品中适当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详见《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第六条)

中策:附上原文链接或出处(如有),并说明无法联系上作者,如能联系上作者,愿意支付稿费或侵删。注意,这种方式在我国现行法中依然不能完全除侵权风险,但至少比较有诚意。

补充说明:合法转载与不合法转载的区别?

目前我国著作权法采用的是明示许可制,意味着除非作者明确表示可以不经过其许可而转载,或者满足一定条件可以转载,否则转载均需要获得作者许可。

(别再说什么:那我找不到原作者;他又没说不让转载;免费帮他分享还不好嘛....等等这些能气死原创者的话了)

4.使用盗版软件、玩盗版游戏、看盗版书...

个人使用盗版软件、游戏,看盗版书不属于侵权。

但是如果利用盗版产品获利就属于侵权了,比如使用盗版软件办公,出租盗版游戏,转卖盗版书。

5. 餐厅,商场,公交车上公开播放歌曲.

在商业场合公开播放版权歌曲显然已经不属于为个人欣赏而使用,无论歌曲来源是否正版,未经许可/未支付许可费播放歌曲都属于侵权。

只是因为这种侵权情况很常见,对版权方的损害不及KTV等场所侵权严重,所以这一类型的诉讼较少。

6.欢迎大家补充~

总结:

1.随手截图、随意分享的时候,一定要谨慎!说不定就给自己惹来了侵权纠纷。

2.代表公司的媒体账号/小编/运营...,在对外公开的内容中,一定要重视版权问题。常常会因为忽略了一些小问题,而给公司及自己带来重大损失。

3.如何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涉及侵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的重点是传播,豁免条件是合理使用。

第一步:先判断是否涉及传播,基本上,只要对外公开,就涉及传播。哪怕是自己的朋友圈(仅对自己可见的除外)、只有几个粉丝的个人公众号...。

第二步:然后再判断,是否在合理使用范围内。(这个合理使用,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涉及个人利益的话,就不属于合理使用范围)

不要因为没有版权意识,而让自己成为侵权的实践者。

更不要因为没有版权意识,口头上大喊“支持原创”,可实际却在“日常侵权”

除了以上,大家容易忽略的版权问题,或者说比较普遍的侵权现象,还有部分刻意或者说恶意的侵权行为,就不在这里提及了。我们近期想联合互联网法院,做个版权科普,到时候再来和大家分享。

预告:

如何看待某些恶意的侵权行为?

被恶意侵权时,创作者该怎么办?

把别人的文字作品做成有声书,上传到音频平台;

用网上的动漫图片定制了一批周边,放淘宝上卖;

抄袭别人的原创内容;

把别人的在线课程录制下来,再转手二次售卖;

七、专利侵权案例典型6例

第一,权利人作为专利诉讼的行外人,应先咨询专业专利诉讼律师,陈述案件详情、出示相关证据,查明被告是否对侵权专利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等等。

第二,可以把专利诉讼一事委托给专职代理机构7号网,签订专利诉讼委托代理合同,签署委托书。

第三,缴费及请代理机构代缴专利诉讼费用,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第四,代理结合案情调整、收集、整理被告侵权证据。

第三,是否做诉前调解,拟定调解条件和具体纸质方案即签订调解协议书。

第六,调解失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第七,由委托人的代理出庭答辩及参与其他专利侵权诉讼相关活动。

发布于 2023-06-27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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