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特点和作用是什么
一、专利权特点和作用是什么
1、专利的新颖性。主要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不属于现有的技术,而且从没有人或者单位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国家专利局提出过专利申请,并且记载在已经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专利申请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2、专利的创造性。主要是指与现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明显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特征,并且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的特点和明显的进步。
3、专利的实用性。根据国家专利法的规定:“实用性主要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在工农业及其他行业的生产中大量制造并且运用在工农业生产上和人民生活中制造或者使用,而且还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和强烈的反响”。
4、专利的非显而易见性。主要是指法专利发明必须明显不同于其他的发明创造,总之就是指获得专利的发明必须是在既有之技术和知识上有明显的进步,而不能只是已知技术和知识的显而易见的改良,否则这样的专利申请将不会被授权。
5、专利的适度揭露性。专利适度的揭露主要是是为了促进产业的发展。国家赋予发明人独占的利益,而发明人就必须要充分描述发明的结构与使用的方式,以便他人在取得发明人同意和专利到期之后能够实施此发明,或者是通过专利授权实现再利用再发明
二、专利权特点有哪些
非专利技术又称“专有技术”、“技术诀窍”。是指不为外界所知的技术知识,如独特的设计、造型、配方、计算公式、软件包、制造工艺等工艺诀窍、技术秘密等。企业无形资产的一种。非专利技术与专利权一样,能使企业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在未来岁月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与专利权不同的是:非专利技术没有在专利机关登记注册,依靠保密手段进行垄断。
非专利技术的特点:具有经济性、机密性和动态性等特点。
三、专利权特点和作用的区别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四、专利权的特点是哪些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五、专利的权利特点有哪些
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特点:
排他性
它是指在一定时间(专利权有效期内)和区域(法律管辖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对于外观设计,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否则属于侵权行为。
区域性
区域性是指专利权是一种有区域范围限制的权利,它只有在法律管辖区域内有效。除了在有些情况下,依据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以及个别国家承认另一国批准的专利权有效以外,技术发明在哪个国家申请专利,就由哪个国家授予专利权,而且只在专利授予国的范围内有效,而对其他国家则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其他国家不承担任何保护义务。但是,同一发明可以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申请专利,获得批准后其发明便可以在所有申请国获得法律保护。
时间性
时间性是指专利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才有效。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限结束以后,专利权人所享有的专利权便自动丧失,一般不能续展。发明便随着保护期限的结束而成为社会公有的财富,其他人便可以自由地使用该发明来创造产品。专利受法律保护的期限的长短由有关国家的专利法或有关国际公约规定。世界各国的专利法对专利的保护期限规定不一。
六、专利权的权利特点
专利的属性主要有:独占性(排他性)、时间性、地域性 独占性: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排他性质,任何人要实施专利,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否则就是侵权。
时间性:专利权只有一定期限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就终止,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专利权的期限是由专利法规定的。
在中国,从专利申请日起计算,发明是20年,实用新型是10年,外观是10年。
地域性:一个国家授予的专利权只在授予国的本国有效,对其它国家没有任何法律约束力,每个国家所授予的专利权,其效力是互相独立的,如一件专利只在美国获得专利权,而没在中国获得专利权,那么对于在中国使用其美国专利的行为,专利权人是没有权利在中国进行权利维护和主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