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人格权可以转让吗
一、著作权人格权可以转让吗
人格权与著作权冲突主要在影视作品和视频类的作品。
二、著作权的人格权和身份权
身份权包括荣誉权、亲权、亲属权和配偶权,它具有自身显著的特点,即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并不得转让,不得由他人代为行使;身份权具有权利、义务集合性(尤其是亲权等权利),这点在下面将谈到。
关于荣誉权的性质,学者间存在着争议,有学者认为荣誉权应归于人格权的范畴,我们认为荣誉权属于身份权。
荣誉权的内容是荣誉利益,而这种荣誉利益应当属于身份利益,不同于人格利益,故不属于人格权范畴。荣誉利益源于荣誉,而荣誉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通过表彰而授予公民、法人的称号,它是特定人的一种身份,不是一般人享有的;荣誉权可以被依法剥夺,这点也是不同于人格权。当授予荣誉的一方发现被授予荣誉一方不再具有荣誉的先进性时,可依法剥夺之。
三、著作权人格权有
1.人格权是民事主体的必备权利,身份权不是民事主体的必备权利。
2.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基于其法律人格而享有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为维护其独立人格所必需的权利。
具体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3.身份权是指公民因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也是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身份权并非人人都享有。自然人身份权主要包括荣誉权、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商标权等等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以及监护权、亲属权等。
身份权中的监护权是随被监护人成年而立即消灭的权利。其他的身份权则永不消灭或在一段时间内不消灭。
四、著作权是人格尊严权吗
人格权和身份权都是一种法律概念,它们之间的区别如下:
1. 定义不同:人格权是指个人享有的、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如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自由权等;而身份权则是指个人在社会关系中所拥有的地位或身份,包括个人的名誉、信用和社交地位等方面。
2. 对象不同:人格权是以个人为主体的权利,强调保护个人的自由和尊严;而身份权则涉及到个人在集体中的身份和地位,是一种社会性权利。
3. 法律依据不同:人格权在我国法律中得到了明确的保护,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文件中规定了人格权的内容及保护;而身份权在我国法律中没有专门的法律条款加以明确规定,但是受到其他法律文件的保护,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
4. 保护方式不同:人格权的保护方式主要是通过法律和司法机构来实现,例如向法院申请保护、索赔等;而身份权的保护方式则更多地依靠社会和道德的制约,例如信用记录、公共评价等。
五、著作人格权和著作财产权
基本权利和义务有: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
(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1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一 宪法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二 198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我国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三 具体规定:
1.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2.对被羁押的人不征集服兵役;
3.因身体条件不适合的免服兵役;
4.对全日制学生和是家庭唯一劳动力的人实行缓征。
四
我国公民服兵役义务的形式:
1.服现役--参加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
2.服预备役--参加民兵组织和经过预备役登记;
3.参加军训--高等院校和高级中学的学生的军事训练;
4.承担优抚费--人民群众对义务兵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抵抗侵略,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照法律纳税;
(6)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