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赔偿该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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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著作权侵权赔偿该如何计算?

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法:

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

2、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

3、法定赔偿。下文为你详细介绍!

  《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但是这个“侵权行为的情节”如何认定、具体数额如何计算呢?下面做简要介绍:

  我国著作权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法: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2、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3、法定赔偿。

  司法实践中还有一些具体的做法,这些赔偿方式我们可以选择适用,按照最有利于权利人的方式进行计算。下面分别介绍三种赔偿计算方式的运用计算和司法实践中的主要做法。

  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可以依据以下方法计算:

  1)侵权使权利人利润减少的数额;

  2)以报刊、图书出版或类似方式侵权的,可参照国家有关稿酬的规定;

  3)权利人合理的许可使用费;

  4)权利人复制品销量减少的数量乘以该复制品每件利润之积;

  5)侵权复制品数量乘以权利人每件复制品利润之积;

  6)因侵权导致权利人许可使用合同不能履行或难以正常履行产生的预期利润损失;

  7)因侵权导致权利人作品价值下降产生的损失;

  8)其他确定权利人实际损失的方法。

  另外,因提起诉讼而导致的费用也应列入赔偿范围。提起诉讼可能发生许多费用,包括:聘请律师的费用,调查取证费和制止侵权所支付差旅费,为查阅收集证据材料支付的费用,对是否构成侵权的鉴定费用等。对被侵权人因诉讼而支出的调查费、律师费等费用,应列入被侵权人实际损失的范围,以使当事人得到充分、合理的补偿。这些费用都是被侵权人因为制止侵权而实际必须支出的费用,应该都是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

  2、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

  最高院二〇〇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通过《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法院在确定侵权赔偿数额时,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请求,按照其因侵权行为所受直接经济损失和所失预期应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也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侵权人不能证明其成本或者必要费用的,其因侵权行为所得收入,即为所得利益。

  “侵权人的违法所得”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产品销售利润2)营业利润3)净利润。一般情况下,应当以被告营业利润作为赔偿数额。例如侵权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将其享有著作权的一部文字作品出版发行,总共发行五千册,那么侵权赔偿额是书的单价乘发行数量5000册减去合理的费用印刷、发行及给发行折扣就可以得出侵权所得了。

3、法定赔偿

  最高院在二〇〇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通过的《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2款规定:“被侵权人损失额不能确定的,法院依被侵权人的请求,可以根据侵害情节在人民币5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以上的规定就是法定赔偿,在难以查明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害或者侵权人的侵权获益时,由法院根据侵权人的过错性质、侵权情节等因素,在法定的赔偿幅度内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的一种赔偿方法。按照《著作权法》四十八条的规定。法定赔偿的前提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难以计算的。赔偿数额是由法院来决定,一般由审判的法院根据侵权情节、侵权所造成的影响等各方面来判决。数额最高是50万元,没有最低限。

  4、精神损害损失

  著作权的精神损害赔偿只能限定在对著作人身权的损害,即主要是对著作人身权的损害赔偿纠纷中涉及公民、法人姓名权、名称权等商誉的损害赔偿。超出此范围不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如:

  1)未经原告许可,严重违背其意愿发表其作品,并给原告的信誉、社会评价带来负面影响的

  2)抄袭原告作品数量大、影响广,并使被告因此获得较大名誉的

  3)严重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4)未经许可,将原告主要参加创作的合作作品以个人名义发表,并使被告获得较大名誉的

  5)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原告作品上署名的

  6)严重歪曲表演形象,给原告的社会形象带来负面影响的

  7)制作、出售假冒原告署名的作品,影响较大的

  8)其他应当支付权利人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情形。

  对著作权精神损害应当根据损害的情况首先适用其他民事责任方式,如停止侵害、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非财产责任方式。仅对情节严重,使用非财产责任形式明显不足以保护受害人的精神权益时,才适用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应当根据被告的过错程度、侵权方式、侵权情节、影响范围、侵权获利情况、承担赔偿责任的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不低于2000元,不高于5万元。。

  5、司法实践中的其他计算方法

  除上述规定以外,各地法院在审判著作权侵权案件实践中还创造积累了其他一些赔偿的计算方法。

  1)以合理的转让费、使用费、许可费等收益报酬作为赔偿标准

  著作权的使用费、转让费等一般有关主管部门都有一定的标准,或者当事人之间存有可以比照的合同标准,以及同行业、同等水平的其他单位的使用费标准。这些标准一般是客观的,不会受到当事人之间纠纷因素的影响。如著作权的稿酬、著作财产权的转让费等。德国的法官在处理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时最常用的办法就是以被侵害的权利的使用费作为赔偿金进行赔偿,他们认为这是最简洁、最易操作,也是公平、合理的赔偿方法。

  2)依稿酬标准进行赔偿

  实践中,法院计算被侵权的字数,再根据稿酬标准的二至五倍进行赔偿。按照有关部门颁布的稿酬标准,一千字最高为100元人民币,按二到五倍计算,赔偿也是非常有限的,最高赔偿只有每千字500元。目前在文化界,有的报纸、刊物邀请著名作家做专栏,稿酬已经千字超过千元,有的作家出一部畅销书,稿酬高达几百万元。如果按依稿酬标准进行赔偿,显然不能不足赔偿。同时,对侵权行为按稿酬标准进行赔偿,实际上是将非法行为合法化,不利于正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依版税率标准进行赔偿

  实践中依此标准进和处理的并不多,但有参考此标准进行处理的情况。如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审理的美国沃乐特迪斯尼公司诉北京出版社、新华书店总店北京发行所侵犯著作权案。法院在审理时考虑了版税率的因素,认为用其他方法无法确定赔偿额时,法院可以版税率为基础,再根据情况乘以双倍或数倍,以此数额作为赔偿额。以版税率与总码洋单价乘以印刷册数之积作为赔偿额,参考的不同情况版税率一般为6%-15%掌握。

  4)依法官意志进行确定

  这在实践中是一种主要的操作方法。其最大的弊端在于,一是执法的不统一性。由于审理案件的人员不同,或受主审人员价值取向等因素的影响,往往相类似的案件,在同一地区作出不同赔偿的判决,有时甚至出现严重侵权的赔偿额低于轻度侵权的赔偿额。二是表现为赔偿有时达不到当事人实际受损害的程度,使当事人难以服判。为克服以上弊端,有的法院提出了计算赔偿的五项原则,即一看侵权手段的恶劣程度二看被侵权人实际受损害的程度三看侵权人的非法获利情况四看被侵权人的社会知名度五看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这赔偿的原则一样,很难掌握和操作。

二、著作权侵权赔偿是侵权人违法所得的所有金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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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侵权赔偿的计算方法很多,大多数是违法所得的金额,但是有时候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情况下,还有其他方法可以适用,在这方面可以参考专利侵权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 权利人损失=专利产品减少销量(或侵权产品销量)*专利产品合理利润权利人更为有利

(2) 侵权人获利=侵权产品销售量*侵权产品合理利润(营业利润或销售利润)

销售利润=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税收附加,而营业利润=销售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3)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4) 专利法65条第2款规定,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述第1种到第4种的计算方法有所谓的法定顺序,即只有前一种计算方法难以确定的,才能适用第二种计算方法,依次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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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被别人以著作权侵权的名义告了,是否侵权以及如何赔偿?

首先确认对方是否为著作者本人,如果对方确为著作权人,并且明确文章禁止转载,那么未经过授权,公开上传他人文章的行为是购成著作权侵权的,主要侵犯网络传播权。根据法律规定,著作权人可以追究侵权方法律责任,要求侵权方停止侵权行为、道歉、赔偿,360个人图书馆美其名曰为用户提供一个知识共享的环境,方便用户上传收藏喜欢的文章,实际很多都不规范,知识产权侵权问题比较严重,在网上冲浪,有很多用户都有一个误区,认为自己并没有主观盈利行为(免费分享)、备注侵删,就可以规避风险,实际是不可行的,要想不侵权,首先需要尊重原作,获得原作者获得授权许可才可以。所以如果被告也不用害怕,先停止侵权行为,建议积极应诉,关于赔偿金额主要是以法院判决结果为准。赔偿金额大致有四种计算方式,一是按权利人实际受到的损失计算;二是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三是按权利许可使用费计算;四是由法院判决,赔偿区间为五百元至五百万元不等。著作权侵权诉讼属于知识产权诉讼,律师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收费标准为3000元/件(人民币,同下),可上浮50%,下浮不限,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表演者或者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行为。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由主管著作权的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复制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的,故意制造、进口或者向他人提供主要用于避开、破坏技术措施的装置或者部件的,或者故意为他人避开或者破坏技术措施提供技术服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品、版式设计、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广播、电视上的权利管理信息未经许可被删除或者改变,仍然向公众提供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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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维权可以寻找知识产权商业维护公司进行风险代理外包,遇到侵权的行为的时候,有维权的需要的时候,就可以考虑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来进行解决的,

大大的减少了维权过程中的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当品牌权利人和商业维权机构合作后,可以做到零成本,批量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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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著作权侵权如何举证?

诉讼进行举证需要提交以下证据:

1、证明争议的著作权存在并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证据;

2、原告与争议著作权相互关系的证据;

3、侵权行为存在和实施侵权行为的具体方式的证据;

4、被告与侵权行为关系的证据;

5、侵权获利与侵权程度的证据;

6、其他证据。

五、著作权侵权如何答辩?

如果您被控侵犯他人的著作权,您可以通过答辩来进行抗辩和维护自己的权益。下面是一些处理著作权侵权案件时的答辩要点:

1. 初步审查对方起诉书的合法性。对方控诉所属权种类、授权等是否正确,被起诉责任人的身份是否正确,涉及的侵权时间、事实、对象是否准确,是否超过法定诉讼时效等问题进行初步核查。

2. 验证授权或使用许可。如果您有著作权使用许可或授权,您需要证明被授权的使用行为是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没有侵犯版权人的合法权益。

3. 辩称作品著作权已终止、无效或未构成侵权。例如,控诉的作品著作权已过期或未进行版权登记等情况,可以作为答辩的理由。

4. 辩称自己的行为不属于侵权行为。例如,您所从事的行为并未使用对方享有著作权的作品,或者使用的作品并未构成对方享有的著作权。

5. 辩称对方并未受到侵权损失。例如,侵权行为并未对对方造成实质性经济损失等情况。

在答辩中,除了提供相关证据外,还需要具体阐述自己的意见和观点,符合法律规定和事实,让法院理解和支持自己的观点和辩解。同时,答辩要确保逐条回应对方起诉书中的指控,阐述自己的情况,并提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您不确定如何答辩,建议寻求专业法律咨询。

六、著作权侵权案例?

张某1970年4月完成一幅作品《春溪》,一直悬挂于家中客厅。1999年夏,万全酒厂的厂长李某去张某家做客。见到该画并为作品中的绿树幽溪所动。遂借回家欣赏。李某后来根据该画的绿树幽溪完成一商标设计。2007年12月5日申请注册。2002年2月10日取得注册。张某向法院诉称李某侵犯其著作权,李某以张某没有发表作品而无著作权抗辩。请问:1、李某的说法合法否?说明理由2、李某是否侵犯张某的著作权?为什么?3、李某的商标权有效期是哪段?李某有那些权利?

分析:

1、李某说法不合法。根据《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故李某抗辩理由不成立。

2、李某侵犯张某著作权。适用于《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剽窃他人作品的”侵权情形(李某未经张某许可,原封未动照搬其作品,用于商业活动)。

3、李某的商标专用权有效期为2002年2月10日至2012年2月09日止享有商标专用权(李某胜诉);商标被撤销、不保留申请记录,不享有商标专用权(李某败诉,商标被商评委撤销)。

七、字体侵权赔偿?

一、字体侵权如何赔偿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侵犯字体著作权的,对受害人的赔偿要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准,如果取得违法所得的,按违法所得进行相应赔偿。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二、字体侵权如何认定

  1、字体侵权赔偿标准首先是,如果被侵权方遭受了实际的损失,那么赔偿的标准就是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如果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话,那么就可以是侵权方由于侵权行为而获得的利益收益。那么这个就是赔偿的标准,如果这两项都不存在的话,那么就按照公平原则适当赔偿。

  2、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在以下一些情况可以不经授权也不需要付费即可使用。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在介绍、评论中适当引用;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新闻报道;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合理范围内使用;公益陈列、保存、表演;转换成少数民族语文和盲文。

  3、对于字体内容,个人普通使用以及公益使用都应该采取自动获得授权方式。只要以合法手段取得已经发表的字体应用于以上领域,不需要获得授权,也不需要付费。

  三、公司如何避免字体侵权

  第一:不要在公司海报、电视媒体和其他载体上使用互联网、QQ群、百度互联网磁盘、朋友和免费下载的字体作为设计脚本。你可能觉得使用它们很酷,但你是在为自己挖洞。通用字体下载网站还会声明字体是在互联网上收集的,如果你需要商业使用,请从制造商那里购买,不要把这种声明视为空中语言,你真的需要购买版权才能使用它们。

  第二:企业主应该完全尊重自己,如果他们发现自己没有购买安装在公司电脑上的字体,他们应该检查这些字体是否已经获得购买许可!果断删除!

  第三:当进行任何活动或广告设计时,企业主必须记得向设计师解释,他们不能包含侵权字体或侵权图片。在设计合同中注明这一点非常重要。如果发生任何侵权行为,这似乎是一条生命线。

  第四:作为一名设计师,这似乎是字体侵权的根源。你为什么这么说?由于企业主通常不亲自设计图片、活动背景或画册,设计师此时应该有一种正直的精神,并果断地向甲方解释购买字体版权的预算应该做好准备。

八、著作权侵权报案有用么?

主要的作用老话就是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文字那个猪头全能话是每个字的话,200到300或者2千到3千之间。

其他那边的侵权,比如说是公众号这方面的侵权的话,一般赔偿的费用大约是1500块钱。

这个我只是说一小部分,大部分都花在上什么影视住宿呀?还有说一些专利发明之类的著作权的话,他赔偿的费用的话,相对来说会比较高一点。

九、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方法?

专利权法 第六十五条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著作权和商标权的规定也差不多

十、企业侵权由谁赔偿?

公司侵权股东通常是不用承担赔偿责任的。公司是企业法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发布于 2023-09-01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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