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运营规范(中央网信办“亮剑” 13条硬核措施加强“自媒体”管理)
中央网信办“亮剑” 13条硬核措施加强“自媒体”管理
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
◎记者 温婷
中央网信办日前发布“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提出13条措施,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常态化管理制度机制。
这13条措施包括:严防假冒仿冒行为、强化资质认证展示、规范信息来源标注、加强信息真实性管理、加注虚构内容或争议信息标签、完善谣言标签功能、规范账号运营行为、明确营利权限开通条件、限制违规行为获利、完善粉丝数量管理措施、加大对“自媒体”所属MCN机构管理力度、严格违规行为处置、强化典型案例处置曝光。
其中,在强化资质认证展示方面,通知要求,对从事金融等领域信息内容生产的“自媒体”网站平台应严格核验。
“自媒体”乱象陈垢待清
作为我国在网络信息内容管理方面的重要立法,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对于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等主体应当遵守的管理要求进行了全面规定。其中明确指出,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加强本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
在中关村现代信息消费应用产业技术联盟副理事长、互联网专家包冉看来,这是中央网信办第一次将“自媒体”相关管理措施和规定进行完整、集中的全面展示,是对于“自媒体”产品形态、资质管理、运营规范甚至营利模式的集成管理和全面覆盖,表达了监管部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态度和执行力。
以从事金融信息内容生产的“自媒体”为例,上海证券报此前也连续发文揭露市场中非法荐股、“忽悠式荐股”的套路和手法,而不少“忽悠式荐股”公众号,仍以“打地鼠”的方式隐匿于多个平台上。
包冉坦言,大量财经和金融领域“自媒体”产出的内容存在信息来源不准确等问题,文章断章取义、无中生有比比皆是;更有甚者,出于对流量经营的无底线追逐,部分“自媒体”团队存在着一个团队同时运营多个账号的情形,彼此貌似在打擂台,其实是同一个团队在做流量操纵。长此以往,自媒体生态中对于财经核心信息的歪曲和无根据衍生,已经成为扰乱金融秩序和市场秩序的重要风险点,不利于保障投资者的金融安全和财产安全。
而从此次通知的13条细则来看,“强化资质认证展示”措施中明确:对从事金融、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信息内容生产的“自媒体”,网站平台应当进行严格核验,并在账号主页展示其服务资质、职业资格、专业背景等认证材料名称,加注所属领域标签。对未认证资质或资质认证已过期的“自媒体”,网站平台应当暂停提供相应领域信息发布服务。
压实平台主体责任是关键
包冉告诉记者,“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一直以来都是互联网治理的重要手段,这与目前互联网平台治理常态化的宗旨并不违背。从此次通知内容来看,诸如“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明确粉丝迁移和新增条件、违规处罚等内容,全部正中加强“自媒体”管理的关键要点上。
例如,通知在“严格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中强调:网站平台应当及时发现并严格处置“自媒体”违规行为;对制作发布谣言,蹭炒社会热点事件或矩阵式发布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的“自媒体”,一律予以关闭,纳入平台黑名单账号数据库并上报网信部门;对转发谣言的“自媒体”,应当采取取消互动功能、清理粉丝、取消营利权限、禁言、关闭等处置措施;对未通过资质认证从事金融、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信息发布的“自媒体”,应当采取取消互动功能、禁言、关闭等处置措施。
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网站平台应当严格执行“一人一号、一企两号”的账号注册数量规定、严禁个人或企业操纵“自媒体”账号矩阵发布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同时,加大对“自媒体”所属MCN机构管理力度。
“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算法’就要有‘价值观’,而流量的获得、引导、变现过程也必须依法,否则必然不长远。”包冉坦言,“真正有技术能力和执行能力将监管措施落到实处的还是网站平台,这是平台天生的主体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就是监管常态化的表现,也只有依法合规,平台的发展才可持续。”
来源: 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