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操作指南
处理流程
纳税人从国税网站首页的“新版门户”进入新版电子税务局。登录后,选择“登记/识别/优惠”项下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功能(该功能适用于全流程无纸化处理方式),将完整的文件备案信息发送至电子税务局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待主管税务机关相关岗位人员审核确认后完成备案。
在线优惠
新推出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功能,可以接受不需要提供备案材料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详见下表,与原版本一致),其他不在表内的优惠项目应到办税服务台备案。
优惠项目
一个
债务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
地方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四
连续12个月持有h股的内地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五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六
投资者分配证券投资基金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七
金融、保险机构取得涉农贷款的利息收入和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中扣除
八
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九
扣除残疾人和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的工资
10
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收入定期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
11
支持和推动对重点创业和就业企业群体减免企业所得税
12
支持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创业,降低企业所得税
13
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4
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关键特种材料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
15
符合条件的生产、装配残疾人专用物资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
16
鼓励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区工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7
购买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特种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享受税收抵免
18
过渡期享受税收优惠,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