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种常见发票的涉税风险点,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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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2674 这家伙很懒,还没有设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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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点一

取得的金融票据的通行费发票不能抵扣增值税;

提醒:

获得的通行费票据首先要看印章是金融监管印章还是税务监管印章。也就是说,财政票据的通行费发票不能抵扣,税务监管的发票只能抵扣。同时,公司车辆获得的ETC卡充值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政策:

根据《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号),自2016年8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缴纳的道路、桥梁、大门通行费暂按收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注明的通行费金额为准。可抵扣进项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公路通行费抵扣进项税额=公路通行费发票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注明的金额÷(1+5%)×5%

过路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按照规定设立并收取的道口、过路费和过路费。

风险点2

取得的预付卡发票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抵扣;

提醒:

企业购卡充值预付卡,应在业务实际发生时税前扣除。在购买或充值过程中,只能获得税率列为“不征税”的普通增值税发票。预付卡应作为企业资产进行管理,充值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不应税前扣除。

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2016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53号)第三条规定:

(一)一次性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以下简称“售卡企业”)销售一次性卡,或接受一次性卡持卡人预收款项,不缴纳增值税。售卡人可根据本公告第九条向购卡人和充值人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3)持卡人使用一卡通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商品或服务的销售者应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风险点三

企业取得的普通增值税发票,销售者未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得作为纳税凭证;

提醒:

个人消费者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者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和电话号码、开户银行和账号信息。

政策:

《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一条:

自2017年7月1日起,若购买方为企业,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卖方为其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时,应在“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内填写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要求的发票不得作为完税凭证。

风险点四

取得的应在发票备注栏注明相关内容,未按要求注明的为不合格发票;

提醒:

对于建筑业、房地产销售、房地产租赁、货物运输服务等常见发票,应特别注意备注栏是否注明相关内容。

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增值税发票开具:

(3)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或税务机关代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备注栏注明开展建筑服务的县(市、区)名称和项目名称。

(4)出售房产,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货物名称或应税劳务及服务”栏内填写房产名称及房产证号(如无房产证,在“单位”栏内填写面积单位,并在备注栏内注明房产详细地址。

(5)出租房地产时,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或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房地产详细地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停止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第一条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增值税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填写发票备注栏,如起运地点、到达地点、车辆类型和数量、运输货物信息等。如果内容较多,可以另附清单。

风险点五

适用增值税税率错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增值税;

提醒:

取得税率不正确且扣除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是善意取得的发票。就算认证了也不能扣。需要补缴税款,缴纳相应的罚款和滞纳金。

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买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部门有关规定的增值税抵扣凭证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风险点六

不能抵扣但已从增值税抵扣的专用发票,应转出进项税;

提醒:

用于个人消费、集体福利、商业娱乐等。,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增值税。

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增值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服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进项税额。福利费不能从进项税中扣除。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劳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简单计税方式、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应税项目。纳税人的社会娱乐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不能从进项税额中扣除。

发布于 2023-12-31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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