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授权合作协议
商标服务合同代理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合同日期签订:
甲方:商标代理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乙方:商标申请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商标代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商标代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内容
1.1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为乙方提供商标申请、注册、续展等代理服务。
1.2 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查询、资料准备、申请文件撰写、提交审核、现场审核、缴费、办理注册手续、公告期、异议期、商标生效等各个环节。
1.3 服务费用:本合同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支付,费用标准如下:
(1)商标申请费用:人民币 10,000 元。
(2)商标续展费用:人民币 5,000 元。
(3)商标注册费用:人民币 15,000 元。
1.4 服务时间:本合同签署后,甲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乙方所委托的服务,并在服务完成后及时将相关申请文件提交给乙方。
二、服务期限
2.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代理服务期限以双方确认的提交申请日期为准。
2.2 在本合同服务期限内,甲方不得因自身原因终止代理服务,也不得将代理服务转给他人。
2.3 如在服务期限内,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要终止代理服务,应提前 10 日向甲方书面通知,并协助甲方完成相关服务手续。
三、争议解决
3.1 双方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3.2 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其他
4.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可签署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