杠杆物料/常规物料的合同管理重点
常规物料是区分关键物料和贵重物料的一种说法。企业在物资采购中主要是指以生产为目的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工具等物料,这些物料相对与关键物料而言,是市场和本行业常用的物料,价格相对低廉。企业在采购中的基本使命就是以尽可能便宜的价格,得到完全符合企业生产所需的这些物资。相对于关键性物料而言,在签订的相关合同种类和数量更多。常规物料/杠杆物料的合同管理相对于关键物料/瓶颈物料,除着重注意关键物料/瓶颈物料的优先管理,合同管理要点基本相似:
1.为了搞好合同管理,首先对采购合同应进行分类,可按采购货品类别划分,也可按交货时间划分,对合同妥善保管。根据交货时间和数量,应定期与分供方进行联系,了解货品生产情况。必要时,采购员应去分供方现场,观察货品实际生产情况和质量情况。对分供方供货应作到心中有数。当分供方履约困难时,在可能的范围内应给予帮助配合,力争履行合同;当分供方失误违约时,要分析,尽力纠正,以便防止或减少损失。在执行合同中双方发生分歧,应从大局出发,协商解决,避免分歧扩大而造成损失。
合同签订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审查身份就是查对方的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和真实存在,特殊是审查签订合同人有无资格、有无授权等。审查履约能力就是要查清对方现有的、实际的、真实的经营情况。
2.审查合同印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的。假如对方印章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印章或内设机构,应要求其提供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书。对方在合同上签印章,并不能保证合同是有效的,还必须保证合同的签字人是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经办人。如对方签字人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那么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要求对方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实,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行政治理机关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
3.认真审查标的物的名称。标的物的名称可能有常用名、俗称、外语直译名、化物名称等,必须用国家规定的标准用名。还有标的物的合法性,标的物违法则合同无效。
4.注意合同价款的表述。价格一般是指标的物本身的价格,但是异地交货的大宗买卖尤其是涉外买卖,会产生运输费、保管费、装卸费、保险费、报关费等一系列的额外费用。在商业习惯中形成了各种不同的价格条款以备买卖当事人选择使用。这些价格条款也就是价格条件,是指将标的物的额外费用与标的物价格本身挂钩,又称为贸易条件,它解决了额外费用的负担问题。价格条款不能违背国家法律规定的定价原则和条件,否则很轻易被认定价格条款无效。在涉外合同中,要明确用何种货币作为支付的内容,如果是外币,还要明确是哪天的货币牌价与人民币的比率关系,以防在履行中扯皮。
5.注意合同的质量条款。质量是指标的物内在素质和外观形态的综合反映,主要有5种含义:一是指标的物的物理、化学成份,以此确定标的物的品质;二是标的物的规格;三是标的物的性能;四是标的物的款式;五是标的物的感觉要素。根据通用的商业习惯和用语,经常使用的确定买卖标的物质量的方法主要有以下5种:以样品为标正确定标的物的质量;以特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确定标的物的质量;凭品牌、商标确定标的物的质量;以良好平均品质为依据确定标的物的质量;以说明书为根据确定标的物的质量。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注明质量标准。以上5种方法可单用,也可以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