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窗效应真实的例子:食品安全领域案件频发的背后
真实举例
近几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领域案件频发,究竟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难道牵涉其中的商人就真的都那么黑心吗?下面的一些调查或许能让我们找到答案。
今年5月7日山东一些菜贩给白菜喷甲醛保鲜的做法被媒体曝光后,一些菜贩表示这种做法已经用了三四年了,周围的人都这么干,所以他们早已经见怪不怪了。 同样,去年地沟油案件涉及的河南惠康油脂有限公司负责人在面对警察的质问时回答说: “又不是只有我一家干这个。”
由此可见很多人都是因为看到了别人从事不道德的行为后才开始竞相效仿,然后就有越来越多的人突破自己的道德底线,很多人根本就没有罪恶感,因为他们觉得大家都在干,又不是我一个,人人都犯我也犯。
除此之外,食品安全事件之所以会频频发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违法的成本太低,没有办法震慑犯罪分子。现在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罚款得最高上限是 “货值金额的十倍” 或是十万元,这样的罚款根本就没办法让想要牟取暴利的企业伤筋动骨。请看下面的一些数据:
2011年北京市相关部门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15114件,罚款总金额4057万元,平均每起案件的罚款是2684元;2011年海口市共查处食品违法案件552件,罚款总额是 85.12万元,平均每件案件的罚款只有1542元;同年,上海市共查处了食品安全违法案件8037起,罚款总额5648万元,平均每起案件的罚款是 7027元。
通过上面的数据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不足万元的平均罚款额度对于很多违法企业来说简直是九牛一毛,因为他们通过不道德的手段挣的钱比被罚的钱,多得多。 况且一些违法企业就算是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也照样能在别的地方重新开张,这就是所谓的“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曾经有媒体报道合肥的一家生产地沟油的企业,2009年、2010年连续两年被相关部门查处并拆除了相关机器设备,但是它每次都能从新的地方冒出来。
因此,国家对这些没有道德没有良心的违法企业必须加大处罚力度,要把他们罚得倾家荡产,让他们永远没有办法继续从事食品生产行业。 要从严控制对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要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和制度,只有这样才能让中国人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名词解释
犯罪分子这种 “人人都犯我也犯”的心理来源于经济学上的“破窗效应”。
破窗效应来源于美国斯坦福大学的菲利普·辛巴杜教授在1969年时所做的一项实验。 当时菲利普找来了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他把其中一辆汽车放在了加州的一个中产阶级社区,另外一辆则被他放在了纽约市一个相对杂乱的社区。 他把停在纽约市社区里的那辆车的车牌摘掉了,把顶棚也给打开了,结果这辆车当天就被偷走了,而放在加州中产阶级社区的那辆车连着一个星期都无人理睬。 后来菲利普用锤子把这辆车的玻璃砸了一个大洞,结果仅仅只过了几个小时车子就不见了。
后来, 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以这个实验为基础提出了破窗效应。
具体来说就是:如果有人不小心打破了一座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没有得到及时的维修,那么要不了多久,别人就可能会因为受到某种示范性的纵容而去打烂更多的窗户。 时间一长这些破窗户就会给人一种无序的感觉,在这种麻木不仁的氛围中还会滋生犯罪,而且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治理,犯罪就会越发猖獗。
同样,如果一面干净的墙出现了一些涂鸦而没有能及时清洗掉,那么这面墙很快就会被画满乱七八糟的东西;一个非常干净的地方,人们会不好意思丢垃圾,如果在不经意间被人丢了垃圾,那么人们就会毫不犹豫地继续丢垃圾,丝毫都不会感到羞愧,这就是干净的地方越来越干净,脏的地方越来越脏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