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特疫情影响地区发货要求调整公告
受疫情影响,淘特针对受影响地区订单的发货规则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对收/发货地在许昌市/洛阳市/宁波市的商家进行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1.对收件地:支付时间1月4日0点以后且收件地在许昌市/洛阳市/宁波市的订单免除赔付;
2.对发货地:对支付时间在1月4日0点以后且发货地在许昌市/洛阳市/宁波市的商品的订单进行赔付免责,同时为保障消费者体验,该商品会被打上发货时间待定的提醒。
3.如您需要取消平台保护,您可以点击https://survey.taobao.com/apps/zhiliao/P3tpFRv9m 申请取消。
4.保护期结束:平台保护会在1月6日24点结束,请您尽快协调发货;如届时仍不能发货,请您及时填写店铺报备,为您延续赔付免责。
二.对收/发货地在陕西省的商家进行保护,具体措施如下:
1.对收件地:支付时间12月24日0点以后且收件地在陕西地区的订单免除赔付。
2.对发货地:对支付时间在12月24日0点以后且发货地在陕西地区的商品的订单进行赔付免责,同时为保障消费者体验,该商品会被打上发货时间待定的提醒。
3.如您需要取消平台保护,您可以点击https://survey.taobao.com/apps/zhiliao/P3tpFRv9m 申请取消。
4.保护期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三.建议受影响商家或个别不可抗力无法正常发货商家:
1.在店铺/商品详情页发布公告,说明店铺情况,做好消费者解释、沟通等服务工作,避免消费者投诉;
2.及时对店铺商品设置区域限售。
3.及时在商家后台->物流管理处做好订单报备工作。
四.特殊发货要求:
1、天猫发货类消费者投诉免责:付款时间或应发货时间在2021年11月1日00:00:00后,且消费者投诉时间在2021年11月8日00:00:00后的实物商品订单,天猫发货类消费者投诉免责;
2、自动赔付暂停:根据《2021年天猫双十一招商规则》,10月29日-11月14日的天猫订单,不进行延迟发货自动赔付。后续平台将视情况调整疫情影响地区的延迟发货自动赔付标准;
3、最晚发货时间:天猫将视疫情及物流恢复情况,公告最晚发货时间,请关注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