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化的法律文书写作的特点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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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化的法律文书写作的特点与作用

    法律文书作为一种在我国常用的程序化文书,它要求有在写作中制作合法、形式规范化程序化、文书实用性强等特点。它的写作不同于作文、论文等,在写作的时候要有庄重严肃感,它还要严格遵守固定结构。法律文书重要在正文,它的写作要在符合法律的范围内陈述案情,要为法律服务。可以说这是一种十分实用的文书,今天就和我一起看看法律文书写作的特点与作用吧。

程序化的法律文书写作的特点与作用
    法律文书是一种程式化的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律文书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

    法律文书它是庄重严肃、结构固定,采用程式化的行文,用词造句要求准确规范,解释单一,言简意赅,通俗易懂,绝不能摸棱两可、似是而非;因此法律文书的起草使用通常是受过专门法律训练的律师、法官等法律工作者才能胜任。

    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图册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法律文书主旨:是制作文书的目的和文书的中心思想,它在文书制作中起指导和通令全文的作用。

    法律文书写作特点为(1)制作的合法性;(2)形式的程式性;(3)内容的法定性;(4)语言的精确性;(5)使用的实效性。形式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结构固定化和用语成文化两个方面。

    固定结构分为三部分为首部、正文、尾部,各部分的具体内容为:首部包括(1)制作机关、文种名称、编号(2)当事人基本情况(3)案由、审理经过等;正文包括(1)案情事实(2)处理(请求)理由(3)处理(请求)意见;尾部包括(1)交代有关事项(2)签署、日期、用印(3)附注说明。

    法律文书的作用(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2)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3)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4)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法律文书写作是一种要求十分苛刻的文书,它的专业要求十分高。如果您想得到一份专业法律文书,网提供专业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只要您在网站发布任务需求,就能够吸引百万专业法律文书写作设计公司给您设计服务。

发布于 2022-09-27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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