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纪律的内容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物价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
(2)严格按照价格管理权限和上级规定的作价原则、作价办法办事,不得擅自违反和变动;
(3)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和收费标准、浮动幅度或差率;
(4)严格执行上级的调定价规定,不得早凋、迟调、多调、少调和不调;
(5)不准在价格接壤地区抬价征购,不得任意提高加价幅度和扩大加价品种的范围;
(6)严格按照规定实行商品明码标价制度;
(7)严格保守价格机密,在调价之前不得泄露,不得对准备调价的商品进行非正常的收购和销售;
(8)接受上级部门的物价检查,如实上报价格资料,不得弄虚作假,等等。对于违反物价纪律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经济制裁行政处分,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