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行政执法中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健全法律法规体系,真正实现有法可依
应当着力从价格监督检查的法律规范方面加以完善。《价格法》第五章、第六章分别对价格监督检查、法律责任作了规定。笔者认为,完善实施价格监督检查、价格行政处罚方面的法规,当务之急是抓紧制定与《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配套的关于低价倾销、价格垄断、价格歧视的认定办法;发布关于责令经营者退还违法所得、责令暂停相关营业、吊销营业执照、公告价格违法行为等实施办法;针对《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设置的处罚幅度过宽容易造成执法随意性较大、处罚畸轻畸重的现象,制定实施细则,规范价格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二)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
坚决纠正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必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大价格行政执法力度。
一是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价格违法案件,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应当着力纠正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讨价还价”的错误做法,限制自由裁量权,减少执法的随意性。对一些地方政府违反中央的规定越权出台措施、制定政策,既不纠正又阻碍检查,领导出面说情、干预案件审理的,要坚决顶住,严格依法查处。对一些行政管理部门、执法监管部门乱收费、垄断行业的价格违法行为、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等,要寻求突破口,抓住典型,以点带面,坚决依法处理,保持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严肃性。
二是充分有效地运用执法手段。在今后的价格行政执法中,除了敢于并善于使用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价格法》设定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强制措施之外。应当更多地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配合,提请吊销营业执照、暂停相关营业、责令停业整顿;应当更多地与审计、技术监督等经济监督等经济监督部门配合,多管齐下,形成合力,有效遏止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应当更密切地与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人事部门配合,把对事的处理和对人的处理很好地结合起来,应当更主动地争取各级法院的支持配合,积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切实解决价格行政处罚普遍存在的执行难问题。
三是不断改进检查方式。要集中优势兵力,更多地采取联合办案、下查一级、交叉检查等行之有效的办法,每年抓两三个在全社会影响较大、上下关注的价格违法案件,分开审理,惩一儆百,确保处理效果。不能一了了之,要注意善后,检查处罚完毕,要注意反馈价格法规、规章、政策中存在的疏漏,敦促有关部门包括价格主管部门加以弥补和完善;要针对当事人存在的价格违法问题,提出纠正和改进的意见,促进当事人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价格违法行为发生。四是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在价格行政执法工作中,应当更加充分地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注意选择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曝光的案件不在多而在精,要精心挑选涉及面宽、影响范围广、社会反映强烈、各方面普遍关注、经过查证核实无误的价格违法案例。
(三)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要坚持以人为本,提高人员素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人员政治思想教育,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专业工作水平,努力建设一支保持先进,严格执法的价格监督检查队伍。
开展价格行政执法工作关键在人,加强队伍建设是搞好价格行政执法的根本保证。只有全面提高价格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才能做好跨世纪的价格行政执法工作。
其一,强化政治学习,提高思想素质。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变革的时代,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只有努力刻苦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
其二,强化岗位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应该创造条件鼓励从事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中青年骨干报考法律专业函授、专修班或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组织形式多样的培训班,分期分批对全省所有价格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轮训。邀请高等院校、法院和有关部门的专家学者讲授《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与价格行政执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熟练掌握价格行政执法程序,学以致学,融会贯通。此外,还要强化价格专业知识、财会知识、市场经济知识、加入WTO的国际贸易规则和计算机、外语等的培训,全面提高价格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其三,加强理论研究,提高整体水平。做好新形势下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离不开正确的理论的指导。因此,必须加强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监督检查理论的研究,要搞清楚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价格监督检查路子怎么走,创造符合中国实际的价格监督检查理论。如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在国家执法监督体系中的位置和作用,价格监督检查机构如何科学的设立;什么是有中国特色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价格监督检查如何应对“人世”等。组织开展研究工作,要采取措施鼓励实际工作者注意开展调查研究,探索理论问题,要注意用理论研究成果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