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logo,两岸商标领域的合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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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北京消息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昨天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记者会上表示,两岸商标领域的合作是顺利的、健康的,而且也是有效的。
13日上午,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阎晓宏,公安部经济犯罪侦察局局长孟庆丰,商务部条法司司长李成钢,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贺化就“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台湾工商时报记者提问:两岸去年已经签署了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但部分产品还没有建立共同标准的认证标准,这部分是否有具体的进展?两岸企业也特别关注知名商标的抢注情况,在著作权的优先权上有没有具体的进展?
付双建就商标方面的问题表示,两岸关于商标方面的合作发展是非常顺利和健康的,我们在签署两岸合作协议的时候,有一个关于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的专门协议,其中涉及商标的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商标优先权问题,一个是两岸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的协作机制。应该说协议的签订解决了两岸关于商标申请优先权的问题,而且,我们已经接受了台湾方面关于商标优先权的申请,正在审理。双方还有关于保护商标权的执法协作机制,现在这个机制我们运行非常良好,我们也接到了台湾智识产权主管部门关于有些商标被抢注的反映,有的已经解决了。应该说,两岸商标领域的合作是顺利的、健康的,而且也是有效的。
阎晓宏就版权版权问题介绍说,ECFA里涉及到版权的一个是关于执法双方的交流,两岸之间的交流现在还是很密切的,双方都满意。双方叫互鉴认证机构,互鉴认证机构也通过了协议,在台湾提交了认证机构的报告之后,我们这边就会尽快办理。
贺化表示,专利方面主要是关于两岸优先权,关于台湾同胞、台湾地区的优先权专利申请的效率问题,我们在去年大概是在11月20日开始实行新的规定,台湾地区优先权的问题已经解决,现在我们受理了相当数量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