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幸福城市,珠海“幸福之城”商标惹争议与幸福与否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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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要把“幸福之城”注册成商标,并于今年6月领回《“幸福之城”商标注册证》,此事引起媒体与网民铺天盖地的评论,拍案叫好者有之,拍砖者有之。珠海是“幸福之城”,还是“被幸福之城”?珠海市政府原本好像对“幸福之城”商标注册的事没怎么上心,也没有任何新闻发布,完全没想到媒体对此事如此青睐。珠海一位官员近日对羊城晚报记者说:“我们只是注册了一个商标,珠海人是幸福还是被幸福,那是别人的联想,跟这个商标不是一个概念。”珠海又为什么要将“幸福之城”注册成排他性的商标呢?这还得从“浪漫之城”说起。“浪漫”一直是珠海一张鲜明的城市名片。1993年底,珠海政府开通了情侣路,旖旎的海滨风光、婀娜的渔女雕像、成双成对的情侣,为珠海添了一抹浪漫情怀。珠海政府也紧抓契机,向公众展示美丽的珠海画卷时总不忘镌刻“浪漫”印章。早在1999年全国旅游交易会上,珠海就打出“浪漫之城,中国珠海”的宣传口号。2000年,珠海投入百万元,聘请著名摄影师侯咏拍摄超过一年,2001年,这部宣传片投放央视广告。“浪漫之城,中国珠海”八个字从此深入人心,得到珠海人的广泛认同。直到今天,仍有许多珠海人将这部片的主题曲下载为手机铃声。珠澳旅游集散中心总经理牛晓波说,宣传片播出后,她接到了许多内地朋友的电话,珠海飘逸的浪漫形象使得珠海旅游的散客大增。“珠海的休闲度假、健康之旅对游客的确有吸引力。当时,我们一个旅行社一年接待港澳游客近20万人次,在度假村订房2.8万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