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营体的优势
一、联营体模式将双方的责权利有机的捆绑在一起了。
中国企业的市场营销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一个基本问题是厂商矛盾,而厂商矛盾的核心是利益的冲突与均衡,特别是双方的责权利不对等的冲突,信息不对称的冲突等等矛盾。过去的加盟关系是建立在双方利益的基础上相互博弈的关系,如果一方的利益被破坏,那么就会毫不犹豫的抛弃另一方。而联营体从诞生那一天起就注定生产商和经销商利益共同体。
二、联营体模式有效避免了生产商与经销商的双方风险。
联营体的运作资金是由双方共同控制的,避免了生产商与经销商双方的风险。某种意义上也是利用了分销商的资金,利用了社会资金,保证了生产商不会出现现金流的问题。
三、联营体模式有效地解决了渠道间的冲突问题。
渠道间的冲突、终端的冲突、价格的冲突等等冲突是渠道中常常出现的问题,价格差导致的货物流动本身就是自然分销的原因,区域间的货物流动和交叉覆盖从某种程度上讲是不可避免的,而且这种流动造成了渠道管理的混乱和不公平竞争。联营体模式强化了监督管理职能,管住“窜货”是它的最主要目的与职责之一。有效地解决了渠道内的各种冲突与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