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城市职能的发展
城市的性质和发展规模,主要取决于其基本职能。在城市经济分析中,常使用基本一非基本比率,即城市基本活动与非基本活动之比,可用两类活动的经济收入或就业人口之比求得。它是表明城市职能结构的一种形式。城市职能常随社会经济发展或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供水、用地等建设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如中国省(区)的一些政府机关所在地城市,它们在历史上多为行政中心或交通运输及商业中心,新中国成立后,随经济建设的发展,兴建了许多工业企业、交通线路或运输枢纽、大专院校及科研机构等,现已普遍发展成为具有多种职能的综合性城市。
城市职能是随社会经济发展或自然资源、交通运输、供水、用地等建设条件的改变而变化的。例如,中国的省(区)政府机关所在地城市,以及沿海、沿江港口和铁路枢纽城市,在历史上的主要职能是行政中心或交通运输和商业中心。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这些城市兴建了许多工业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对外交通条件也有很大改善,使原来的行政中心成为具有多种职能的综合性城市,有些变成工业居于突出地位的经济、文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