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性质与城市职能的区别
城市职能与城市性质的关系的联系在于他们都是反映城市为外部服务的作用,在国家或区域中的分工;确定城市性质一定要先进行城市职能分析。区别在于城市性质不等于城市职能,城市性质是城市主要职能的概括;城市职能一般指现状,城市性质一般指规划;城市职能是客观存在,可能合理也可能不合理,城市性质加进了主观意念,可能正确也可能不正确。
严格地说,城市职能和城市性质都应该区分历史的,现状的和规划的三个时间尺度。
如何正确地确定城市性质?
(1) 不要简单地把城市职能搬到城市性质中来,罗列一大堆职能,也不要完全脱离现状职能,理想化地确定城市性质。关键是要深入分析城市职能,继承和发展其中合理的部分,抛弃其中不合理的部分,预计未来的可能变化。
(2) 确定城市性质一定要跳出“就城市论城市”的观念。要用区域分析的方法、城市对比的方法。
(3) 城市性质对城市主要职能的概括深度上要适当,其繁简要看用于什么目的。